正文  第八十一章(日常逃避)

章节字数:2616  更新时间:18-10-2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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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单坐在房间的地板上,身后靠着是床,面前看到的是泛着银色光圈的戒指,手中有酒,旁边放着一台老旧手机,耳边是他低低的嗓音,心却是空的。

    像找不到主人的戒指一样空。

    第二天,林单并没有去还戒指。他在房间里睡了整整一天。

    第三天,他约宋玉一起去看电影。

    宋玉啃着爆米花,“我估计是寂寞太久了,不然怎么会跟你蹲在这看动画片?”

    “你不是让我挑个优雅点的地方。”林单撑着脑袋,指了指荧幕,“多优雅多烂漫啊!”

    “那至少也要是爱情片吧。”宋玉真的是寂寞太久了,“海绵宝宝?看他跟胖大星搞X嘛?!”

    “重在气氛,看什么都一样。”

    “那你给摸吗?”他手暧昧的盖在林单大腿上,凑近他脸在他耳边吹了一下,“其实,我对你还余情未了。”

    林单懒懒的掀开眼皮,对着他邪恶的目光,一脸性冷淡,“给你摸光以后都没反应的话,算谁的?”

    “草!”宋玉推开他腿,“你踏马就是生来侮辱我的!”

    林单扯了扯嘴角,他也想有点反应啊。

    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可以把他赶走!远远的把他赶走!

    看完电影,向阳带着高兴约他喝酒。高兴没什么变化,就是成熟低调了一点。

    简称,老了!

    两人都挺默契的不提过往。

    之后也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受高兴刺激了,林单竟然觉得高兴可以他也一定可以的跑去对宋玉耍起流氓?!

    宋玉挡住压在他身上的林单,眼神有点飘忽,“你确定?”

    “能不废话?!”林单不耐烦的拉开他手,盯着他脸,在房间柔亮的灯光里一点一点低下头,一点一点的吻向他,一点一点……

    林单,我爱你!

    突然贯彻在耳边的低低嗓音,就像挥之不去的梦魇,僵住他唇落下的瞬间。

    四目相对里,林单似乎从宋玉眼里看到一丝裂痕的错开他唇,埋头在他肩上,“对不起。”

    “还是浪不起来!”宋玉的嘴角泛起一丝苍白,“你踏马就是生来侮辱我的!起开!”

    他恼羞成怒的掀开林单,搞不懂林单。挺想踹死他,可是一想到他现在的傻逼和冷漠,他就想到那个住在他心里的人,想到他的现在冷漠无情只因他当时的多情与温柔里早已多了那个人的存在,他又心疼的踹不下去。

    感情这种东西从来就没有先来后到,可是那个人就是先来了!不管他陪了林单多少个五年,林单又有多少个五年,他要爱的始终都是他那么一个珍贵的!

    记得他以前问过他,“那你爱他吗?”

    他说,“爱很珍贵也很廉价,我不知道该站在什么角度去说我爱他才会显得珍贵。因为我的爱对他来说只会是一种沉重!”

    “站在我这个角度,你只要告诉我你爱他吗?”

    “我爱他!”那一刻林单是毫不犹豫的告诉他,“一辈子也就想过要爱他这么一个珍贵的!”

    “一辈子”和“我爱你”,他都给了那个想要珍贵的人,毫不吝啬,沉默不语的令人又抓狂又羡慕嫉妒恨!

    宋玉有时也挺搞不懂自己的,许是渣过头了,偶尔也想换换贱吧!

    他从床上坐起,林单抓起被子的一角将自己卷在里面。他点了一根烟,低头扣回被扯开的几颗扣子,“走了,这几天都别来找我,目前我还不想看到你!”

    他捡起地上的外套,回头看了眼把自己卷成长筒的林单,突然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他?为什么要追他?为什么之后的每一天都会想跟他呆在一起?哪怕像两个好兄弟一样一起浪着,他也觉得很满足很开心?

    人有时候真的很麻痹!

    第四天,林单给范易行打电话,“上个星期你说的B市歌剧院晋标,我想过去看看。”

    他闲的颓丧,当晚就买了机票过去B市。

    感觉只要离开有路方呈的地方,似乎连想念都变得美好,至少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脑抽与挣扎。

    至少不用那么痛苦和压抑!

    路方呈一开始也没等林单电话,只是看手机的频率比往常多了那么一点点。

    而后一天两天,三天五天……整整有过了一个星期这样,他都开始怀疑他手机是不是短路了?或者是不小心把林单的号码设入黑名单?

    他翻来覆去,查来查去,只差没把手机给拆的把医院里所有医护人员的手机都给借过去往自己手机里打电话。

    随着口袋里的一次又一次震动,他知道不是他手机短路了,是林单压根就没往他手机打过电话,而他却像个傻逼一样盯着手机,就怕错过他的电话。

    草!

    夜里路方呈查房注意到电视里的报道时,看到是那张让他像个傻逼一样在医院到处借电话的混蛋嘴脸。

    混蛋西装笔挺,一头黑发被利索的绑在脑后,脸上戴着眼镜,人模狗样的站在记者面前,噙着嘴角的漫不经心,“生为祖国的栋梁,哪有不为祖国建设桥梁的道理,目前为止是有打算回国发展,TakeOff也准备在国内设立分部……”

    一堆摄像机在“咔擦咔擦”的闪着灯光,突然一个话筒挤过人群的伸到林单面前,“听说您高中时还是个满门鸭蛋令老师头大的问题学生,后面是什么改变了您,让你成就今天的你?”

    “这个问题好。”林单笑容可掬,“我想想哈……应该是良心发现了!”

    他的回答引来一阵笑声,倒是采访的那个二愣青年一脸严肃,“能不能认真对待问题?”

    额?

    好吧!林单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扯点违背良心的励志名言,“其实我是一个孤儿,收养我的哥哥特别穷,还是个小混混,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上大学,可惜他的脑袋比我还蠢。一开始挺抵触的,不喜欢读书,可是渐渐的在他一天又一天的老去容颜里,我觉得我似乎应该为他做些什么……”

    路方呈看着报道里的林单,脑中只有一个想法——林单就是个蛋!

    他要脑补一万种方法草死他!

    林肯看着这篇报道,虽然知道林单善于鬼话连篇,但还是被他感动的一把鼻涕一包眼泪。

    ——林单你就是个混蛋!

    其实林单也没鬼话连篇,如果不是觉得林肯的梦想是上大学,他老早就回家种田了。

    当然,还是存有外在因素的。

    比如那句,“听好了,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为你感到骄傲,请你不要放弃我!”

    比如,“到那一天,我相信我男朋友一定会是所有人的骄傲!”

    如果没有他,他也就混个林肯的大学毕业吧。

    夜很深,可是夜色却很美。美得触动人心,美的孤单热闹。

    林单一个人坐在一群人的酒吧里,听着耳边的狂欢,玩着别人的戒指,享受着属于他一个人的孤独与寂寞。

    为什么还留着他的戒指?

    完全可以装不知道的扔掉,完全可以没时间给他的直接寄过去。

    为什么要留着?留着他与别人的戒指?

    林单觉得自己有病!

    神经病!

    有毛病!

    傻逼!

    自虐狂!

    …………

    林单一走就是十天,何华约他一起去看伴郎服时,他说等回去了再说。

    结果这个狗日的一等就是十天,连带路方呈也跟着他一起狗日!?气得董菲菲就差没坐飞机过去宰他的直接来机场逮人。

    林单坐进车子,董菲菲想打他头来着,顿了顿,还是记忆力良好的改成掐他手臂,“别让我快结婚了还要大开杀戒!”

    “哎哟窝草!”林单抱着被掐疼的手臂,“哪学的妈妈招式,你也太心急了。”

    “滚!”董菲菲恼羞成怒,又掐了他一下,“你现在哪也别想去,跟我一起去接路方呈,然后再一起去工作室把伴郎服给我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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