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州有州官,县有县衙:大清治下,地方县衙能不能在京城抓捕人犯?

章节字数:637  更新时间:20-12-17 15:24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作者:史遇春

    四

    查找资料,京剧有《审李七》,一名《白绫记》。

    著名大盗李七,与秀才王良狎妓时争风吃醋,积下嫌怨。后来,因抢劫皇纲银一案告破,李七为其中的要犯之一,他被逮入狱。其时,该案的首盗逃逸未获,州官多次用刑,逼李七供出首盗姓名及避匿之地。李七受刑时,遂生陷害王良之心。他诬陷王良,将其攀扯入案。州官拘捕王良到案,王良喊冤,坚决不认。州官也怀疑王良不像是盗匪,于是,就命令王良扮作衙役,让李七当面质认,试探其中的虚实真伪。没想到,李七与王良虽在妓院之中的灯下见过一面,但是,他对王良的记忆,并不清楚。所以,李七一时无法指认。但是,李七奸巧,他使用诡词激骂李七,暗中观察众人神情。王良自知不能隐匿,只得挺身而出,与李七辩质。谁知,李七又伪称,说是当时分赃,还剩下一匹白绫,被王良拿去,作裹腿之用,并请李七当堂脱靴查验。州官令王良脱靴露腿,发现王良果然用白绫裹腿。至此,王良百口莫辩其冤。州官不加细察,以为证据确凿,遂动用大刑,勒逼王良招供认罪,完结案件。其实,李七与王良在院中哄闹时,王良曾飞腿去踢李七,因靴子脱落,露出裹腿白绫,被李七瞧见,所以,李七才能借以作赃证。

    说这两个案子相似的人,还说:

    两个案子的结果不同,只是因为《白绫记》中的李七善骂,而本案中的马海不善骂罢了。

    陈恒庆听到这样的评论后,有些感叹,他讽刺说:

    “其实,骂不骂,都没有什么作用。以前的人,被人家骂,他会被激怒;现在的人,被人家骂,他当作是一种享受!今非昔比,人们对被骂的态度已经大相径庭了!”

    (全文结束)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