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012章

章节字数:3130  更新时间:19-08-3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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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小南家的第一晚,宋明瑾比预料中的要睡得好。他一直有认床的习惯,还以为第一天可能会睡不着,没想到很快就睡着了。一整夜宋明瑾都在各种梦境中穿梭,只是早晨醒来的时候,一点都不记得梦到什么了。

    在林小南家的日子过的很安逸,不用工作,也不去想那些烦心的事,宋明瑾每天就在家好好休息,然后做做饭打扫一下房子,无聊了就去超市逛逛或者楼下公园散散步。日子静谧而美好。

    这天宋明瑾和往常一样,六点半生物钟准时醒来。等洗漱完,外面的天色已经大亮,太阳从东方一点点升起。见天气不错,宋明瑾把米下锅煮之后,决定出门买早点。林小南已经提了好几次,小区门口的早餐店,做的煎包很好吃。

    宋明瑾到店里买了一袋煎包,看店里新炸的油条不错,也买了两根。提着早餐回去的路上,迎面看到两个身影并肩在晨跑。

    小区绿化好,清晨的空气清新,宋明瑾经常看到有人一早起来晨跑,所以并没有在意。但是等双方靠近,他不经意抬头看到其中一个人时,不由惊讶的脱口而出:“许医生?”

    对方应声也望了过来,竟是宋明瑾住院时负责他床位的助手医生,许悦许医生。

    “宋先生?”许悦显然也认出他来了,露出意外的神情,并停下了脚步和他打招呼。“你也住在这里吗?”

    “我朋友家在三号楼,我近期住在他那。”

    三号楼?许悦又是一愣,然后往身后望了望。宋明瑾这才注意到他后面还有个人,因为许悦停下也跟着停下望了过来。

    这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男人,之所以说是“漂亮”,那是因为他的五官太精致了,不能仅仅用“帅”或者“俊”来形容。男人肤色很白,带着一种不太健康的苍白色,一头亚麻色的头发略长,打湿的刘海下是一双略微上挑的丹凤眼,眼神和神情一样的淡漠。

    “是朋友?”和许悦并肩跑的男人也放下了脚步,疑惑的问道。许悦迟疑了下,一时似乎不知道怎么回答。

    宋明瑾看出他的为难,主动回道:“我是许医生的病人。”看到三人因为他都停下了晨跑,他不大好意思的又道:“我不打扰你们,你们继续跑,我先上楼了。”

    告别后,宋明瑾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下。刚刚问他话的是个长相俊朗的男人,身材高大健壮,给人一种压迫力。这么三个长相出色的男人一起晨跑,真是加强版的男性荷尔蒙扩散机,太引人注目了。

    看了眼三人的身影后,宋明瑾回头不由失笑。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许医生那么出色,所以身边的朋友也是一个顶一个的优秀。这么想着,宋明瑾拐了一个弯,朝三号楼大门走去。

    他身后,许悦和俊朗男人继续跑,只是跑了几步没听到身后的声音,回头看到那个长相漂亮的男人停在那,不仅没跟上来反而准备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瑞?”许悦疑惑的叫住他,“你去哪儿?”

    男人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用清冷的声音回道:“去吃早餐。”他闻到了,刚刚那个人手上提的塑料袋里传来的食物香味,他肚子饿了。

    听到他的回答,许悦和并肩的男人对视了一眼,无奈问道:“那我们还继续吗?”

    男人一伸手揽住许悦略显消瘦的肩,勾嘴轻轻一笑:“我们继续。”少了那么大一个发光的电灯泡杵着碍眼,刚好他和他们家悦悦可以独处。早上悦悦说要去叫臭小子一起晨跑的时候,他就不乐意,现在正好。

    ------

    对在小区里碰上,双方只觉得“好巧”外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宋明瑾没想到,过了两天,一次他出门买东西回来,在电梯里又遇上了。

    是当时和许悦一起晨跑的那个长相漂亮的男人,当时离得远,宋明瑾注意力都在对方过分精致的脸上了,这会儿同一个电梯才发现对方其实长得很高。修长的身形看着不是很壮,穿着一件西装式风衣,头发也有打理过,衬得整个人更是玉树临风。

    其实宋明瑾有点脸盲,一般见过一次面是记不住对方长相的,但是这个男人实在长得太引人注目了,所以见一次就记住了。只是不知道对方记不记得他,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宋明瑾也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犹豫片刻后,宋明瑾还是礼貌性的朝对方点了点头。不过对方似乎没有和他交际的意思,全程冷着一张漂亮的脸。

    在宋明瑾尴尬中,电梯抵达了十六层。松了口气,宋明瑾连忙抬脚走出去,却没想到对方也跟着走出了电梯。在宋明瑾惊讶的视线中,对方走到隔壁的房门口,掏钥匙开门。

    等对方关上了门,宋明瑾才收回视线——居然就住在隔壁!心里忍不住感慨了一句“真的好巧”,宋明瑾也跟着开了1602的房门进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宋明瑾在林小南家就住了一个礼拜。这天周六,林小南没课,两人一起去了宋明瑾家。出院后宋明瑾都没回去过,虽然说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前面家里被人翻过,这么久没回去,心里还是放心不下。

    宋明瑾租的房子离得比较远,在一个相对偏一些的城中村里。一栋六层高的民房,老旧的建筑被分隔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出租,宋明瑾住在五楼。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爬上去的时候,宋明瑾双腿都在发颤。门锁是林小南前面新换的,开门进去就是房间。

    瓷砖地板,墙面贴着米黄色的墙纸,房间里放着床、衣柜和桌子,倒是一应俱全。原本书桌上的书架里整齐码放的书籍被扔了一桌子,床上的被子、枕头凌乱的堆着,连床垫都被人挪开,斜在那。

    宋明瑾打开衣橱,原本整齐叠放的衣服也是一团乱。叹了口气,宋明瑾让林小南帮忙,稍微规整了下被弄乱的东西。

    整理好衣橱,宋明瑾也整了几套准备要带到林小南家的衣服出来,然后又拐去了厨房。

    房子带的小厨房是原来的阳台改造的,估计对方没想到宋明瑾会把银行卡这些放厨房,所以里面的东西倒是都没被动过。相对房间的整洁宽敞,这个小厨房显得相当“热闹”,四平米左右的空间里堆了许多的坛坛罐罐。

    “小瑾,这些都是你做的吗?你真是太厉害了!”虽然上次来的时候已经见过了,但是林小南还是忍不住再一次发出感叹。

    宋明瑾不大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平时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捣鼓些吃的。”这些全是他自己做的各种小菜之类的东西。

    林小南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这个爱好非常好,请继续保持!”

    玩笑后,宋明瑾让林小南帮忙,拿了两坛子泡菜,又拿了两瓶他自己酿的米酒和酱油。两人双手都提着满满当当的东西,离开了这栋老房子。

    宋明瑾拿回来的两坛小菜,一坛是酱牛肉,一坛是泡菜,早上吃稀饭的时候当配菜非常好。米酒和酱油也是他自己研究着弄的,米酒比较容易,酱油却花了他很多时间和精力。自己酿的酱油颜色浅,却散发着很独特的酱香味。咸味不重,还透着一股鲜甜,倒一点蘸着东西吃非常好。

    第二天早上,宋明瑾去小区门口买了两根油条,蘸着酱油配稀饭,饭桌上还有一小碟泡菜和两个荷包蛋。从床上艰难爬起来,脸都没洗的林小南端着碗闷头“呼噜呼噜”两碗稀饭就下肚了。

    早上刚起床的林小南,一头及肩的头发跟鸡窝差不多,没了假发也没了往日脸上精致的妆容,露出了他原本清秀白净的面孔。宋明瑾看到他眼角糊的眼屎,有些无语,问他:“你昨天几点回来?”

    林小南拿着最后一截油条把蘸碟里的最后一点酱油刮干净,然后把这根油条塞进嘴巴里,吞下后,他打了一个饱嗝,这才回道:“三点。”

    昨天他上中班,回来的时候都凌晨三点了。洗漱完爬上床的时候已经是四点,才睡了三个钟头,早上七点他居然能爬的起来,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果然,美食的力量是强大的。林小南不由的感慨,又打了一个充满泡菜味的饱嗝。

    吃饱了,林小南靠在椅背上,看了眼还在喝粥的宋明瑾,迟疑了下,他还是说:“小瑾……昨天刘邵辉来上班了。”

    宋明瑾喝粥的动作一顿,继而无事一般的,继续吃。

    见他反应平淡,林小南愤愤道:“看他的样子跟个没事人一样,我都想揍他一顿。小瑾,你可千万别原谅他啊!”和宋明瑾越相处,他越发现宋明瑾的好,这么好的一个人配刘邵辉,那真的是太糟蹋了。

    “等过段时间,我一定给你介绍一个比他好一百倍一千倍的好男人!”

    宋明瑾失笑:“小南,我和他已经是过去式了。”

    不知道是他冷情还是他根本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喜欢刘邵辉,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再提起这个人,他已经没那么难过了。或许再过一段时间,再见到人,他的心境都不会有起伏了吧?

    【本章完】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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