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7、张家

章节字数:3245  更新时间:19-10-16 08:03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67、张家

    后面几天慕辰没有往家打电话,但她打到陈大姐手机上问过后续。陈大姐说林红这几天一直在石城办丧事没回来,林兰每天都很不安。

    慕辰也只能安慰她不要多想,她的主要任务就是林兰,别人不用理会。但林兰的情绪这么波动,这两天里她要更多关注她的血压。陈大姐答应下来。

    又过了两天,陈大姐给他打电话,说林红今天过来了,林兰虽然很为难还是拒绝了让她住在家里,让自己给做饭的要求。

    但林兰从自己的工资卡上取了三千块钱给了她,只说自己的身体帮不上忙,房子是慕辰的,保姆也是慕辰请的,没办法答应她。

    林红虽然不高兴,但也许是三千块钱的作用,倒没说什么就走了。

    慕辰不敢相信林红会就此作罢,以前条件好时她眼皮子都那么浅,现在真逢大变了,她只会变本加厉。

    但他也没有好的办法,只能嘱咐陈大姐要留心,最好让姐俩少见面,省得林兰被牵着走。

    然而事情并没有如他所愿。

    张兵是这次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即使他也因此去世,但各方的赔偿依然不能免,而更糟糕的是张家的车辆只买了最基本的保险,现在下来的保险金远不够付这笔赔偿。

    张兵还有弟妹子侄,是可以帮一点,但谁也不可能替他担下这么大的窟窿,他们也就是尽可能地催促林红。

    事发是在张杰婚礼的前一周,双方已经过了彩礼,定了酒席,现在张杰作为嫌疑人被押。林红如果积极联系受害方进行赔偿,取得谅解书,在2005年的石城,本应是很快就能放出来的,但她自私短视的本性让她完全没有这么做。

    即使裁定书已出,她也各种推诿。

    先是以受害人的名义表示没有赔偿能力,自家当家人也去世了。在对方找到律师准备起诉时,她又去找了张杰的岳家,要求亲家帮忙,并言明若非为了婚礼筹钱,他们也不会赶这么急,出这样的事。

    因为家里房子和这几年添的三台车都在张兵名下,张杰虽然一直跟着干,名下却没什么财产。本来父子不分家,尤其是还没成家的儿子,但现在出了事,张杰自己是没有资产进行赔偿的。

    未婚妻王卉一家也是明事理的人家,表示可以退还彩礼,还可以出一些钱帮助她赔偿以换取张杰的自由。

    但王父非常精明,看林红拿不出实际的行动——既不出钱(说自家没钱),也不出力(没出去要账筹款),更不变卖资产(家里还有一台车是可以变现的),甚至都没有请律师和对方协商,只一味地找他家讨要彩礼,立刻觉得不对劲。

    之前他们觉得林红也是乍逢大变,毕竟张兵也去了,也体谅她的痛苦,而且林红在人前对张杰一直不错。她虽是张杰的继母,可能真正的当家人还是张兵的缘故吧,多年来对这个继子也还算过得去。

    现在这样的表现让岳家深深起疑,在确定女儿不愿放弃这个准女婿之后,王父请了律师。

    最后,张兵和林红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存款,是的,因为王家和张兵弟弟的报案,林红口中已花光的存款被查出来冻结了。

    这些都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扣除这次事故的赔偿,加上张兵的老母亲还健在,且明确表示她的份额全部给孙子张杰,这样张杰还能分到其中的四分之一。

    这是林红没有想到的。她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程度,对法律完全不懂。

    在她的观念,家产都是她们夫妻二人的,现在她的丈夫死了,她就是最大的受害者。如果张杰坐牢能够减少赔偿,或者不赔偿那是再好不过的事,而且张杰坐牢了,这婚肯定是没法结的,因此她一定要收回彩礼。

    她没有转移财产的意识,所以当她和张兵名下的存款被冻结时,她多年来存的私房一下子曝光了,其中就包括张兵早在余勇第一次出事时,就让她还给林兰的借款。

    这是林红瞒着所有人存的钱。对张兵她说是早还了,对林兰,她说是家里钱倒不开,对自己,她说这是为了自家的蠢妹妹好,她给她存着,总好过她莫名其妙地贴补给吴平安。

    张兵的车队应收款零散而多,有很多陈年呆账。这一次是王卉出人意料地走在人前:她和律师一起拿着欠条挨家讨要。

    一般差不多的,都看在张家出了这么大事的份上多多少少给还了,有些情况不好,或者存心想赖账的,王卉却舍出面皮坐在门前大哭大闹,只说公公去世了,婆婆只想着拿继子顶缸,现在张杰要是还不上钱就要坐牢,那她也不活了......

    另一方面律师也表示,如果对方无心偿还,他们就准备提起诉讼。

    多年来张兵为长远计,还不曾和谁撕破脸皮过,正规单位每年都有些往来,欠款还真都在诉讼期内,这一闹,很多单位也丢不起人,毕竟不是太大的款项,也就重新商讨,削减数额结清。

    还有少量欠款是一些个人签的,大多已经过了诉讼期,更有已经连人都找不到的,这部分只能放弃。

    剩余能找到人的,却不像单位这样要脸面好说话,只说是没能力,而这时早就对女儿心疼不已的王父出手了。

    张家王家都是石城本地人,户族大,亲戚多,这些人一发动起来,在石城这个讲人情,绕来绕去都能绕成亲戚的小地方,很多张兵都放弃了的账就这么要了个七七八八。

    王卉的大义和林红的后娘嘴脸也随着要款一事传遍石城。

    筹到了款,按裁定书进行了赔偿,张家虽负主要责任,但张杰本身并不是肇事者。再加上张家也死了人,受害方在和张王两家沟通过后,也渐渐平息了愤怒,在收到钱后终于签下谅解书,张杰至此才获自由。

    这时,距他被押已过去了三个多月。

    一百多天的牢狱生活,由律师交到他手里的衣服、钱,多是王卉和他的姑姑叔叔准备的。

    随着事情的进展,让他在对王卉和岳家无限感激的同时也深恨林红。事情处理完后他就要求分家,要求分割张兵的遗产。

    张家被扣的两台车已发还,除去大修费用,现金是没什么结余了,但车还在,加上房产,即使还有些外债也还有的分。

    张杰是请律师分割的财产,林红再大哭大闹也不敢真的无视法律,更不敢对上王家,而更让她伤心的是她的儿子张强,居然也愿意把自己那份给他大哥。

    张强今年十九岁了,他和张杰的感情一直很好,王卉对他的印象也不错。他的性格完全不像林红,而是软和的,明理的。

    这次的事他一直有劝自己的母亲,虽然完全没用,也曾把自己省下的全部零钱托律师带进看守所,到后来更是佩服自己的大嫂王卉。

    他心疼自己哥哥凭白受那么长时间的牢狱之灾,但他拿自己的母亲没有什么办法,现在,他用放弃自己份额的方式代自家母亲道歉,虽然被林红连打了好几巴掌。

    林红一腔愤怒全冲着张强暴发出来,一边打一边骂着让他滚,不会再养他,更不会供他上学,但张强还是没有改口,最后还是张杰看不下去把他拉到一边。

    张杰没有接受弟弟的好意,他不怪这个弟弟,但看着他的母亲也无法再与他亲近,至少现在。

    最终,张杰拿走了那两台还在大修的车和一些欠账,房子和那辆没出事故的车以及欠林兰的账都留在了家里。

    事实上全家人都知道,在余勇出事后张兵是把钱全部还了的,当然,他只是交给了林红,但林红现在说只给妹妹拿过去一万多,那么钱去了哪就说不清了,虽然她说都贴补在了家里。

    张杰不相信也不想纠缠,无论这个钱还没还,他这样的处置,都是给只考上三本的弟弟留下些学费。

    看着被张杰搬空的新房和明显不舍的张强,律师也只能为林红的蠢一声叹息。

    本来两兄弟感情很好,张强一直很担心张杰,也数次开口请求林红卖车卖房还账,他宁可不上大学去打工。

    如果一开始林红能把张杰当成自己孩子维护,现在张杰肯定会挑起家里的大梁,王卉也是个好女孩,小两口一定会照管他们娘俩,家还是一个家。

    又或者如果她没在这最关健的两个月无休止地算计吵闹,也许一直成绩还不错的张强也考不了这么差,但这些都已不可考。现在除了一点死物,林红自己声名狼藉,还把儿子的亲人远远推开。

    2005年的高考时间已不是慕辰当年的七月了,而是六月的七八号,张强的成绩原本不错,但先是父亲去世,接着是母亲与哥嫂反目,这些严重影响了他的状态,最后他只上了邻省的一个三本大学。

    原本张强是想去南方打工的,但林红虽然骂着还是坚持让他去上学。

    毕竟苛待继子也就罢了,为了钱让亲生儿子放弃上大学,总是更让人诟病,而且,万一张强上出学来有出息了呢?

    不过张强申请了助学贷款,一直找各种兼职,还打扫食堂换餐,非常节俭。林红除了付过几千块学费外,还真没怎么花钱。

    只是她自己不会经营家里的大车,最后还是折价卖掉,卖车的十几万和藏在家里的一点现金她紧紧地捏在手里,存了定期。

    她没有工作,除了房子这是她手里唯一的保障了,至于欠林兰的,她的妹妹好命,有贵人相帮,也不会在乎这点钱了吧。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