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2章】收妖师

章节字数:3052  更新时间:19-11-04 14:17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知道了老祖宗,放心吧,我不乱跑。”银怜说完跑到火炙脚边。

    火炙弯腰托起银怜,放在自己的肩头上,说道:“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很快其他族的妖灵都陆续赶到了,老祖宗跟几个有身份的狐妖站在结界里面迎接。

    银怜站在火炙的肩膀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其他妖灵,当他看到鹿妖族过来后,忍不住说道:“他们鹿妖真的好仙气啊。”

    火炙闻声转过头,看到了鹿妖族,说道:“他们只不过就是素气一些,一个个高傲的很。”

    “我什么时候能变成人呢。”银怜叹了口气,心里越来越羡慕他们了。

    “别着急,总有一天会化为人形的。”火炙带着银怜去了另一边。

    花妖族因为被收妖师打伤不少,所以这次的百妖宴并没有过来。

    兔妖族派来的都是一些小兔子妖,也是刚刚化成人,所以过来玩玩。

    看着桌子都坐满了各种各样的妖,银怜和火炙也坐下,老祖宗站着宣布道:“百妖宴,现在开始,谢谢各族的妖灵们过来参加。”

    “近期我听说了各族都被收妖师残害的事情,这件事真让我伤心,我们由兽修炼出灵珠,实在是不易,都是为了能早日成仙,不过也有一部分的妖灵遁入魔道,才会让世人以为我们都是魔道之人,在此,我要祭奠死去的同伴。”

    说完,老祖宗把手里的酒撒在地上,其他族的妖灵也跟着一起祭奠同伴。

    银怜用嘴叼着酒杯,然后把酒倒在地上。

    “好了,我们庆祝吧,希望我们所有妖灵都可以越来越好,可以早日修炼成仙。”老祖宗又倒了一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众兽同样举杯欢庆,很快就热闹起来。

    因为银怜太小,也没化成人,所以只能吃点东西,不能喝酒。

    火炙坐在他身边,喝了几杯酒,头有些晕后,抱起银怜就搂紧,说道:“你真的好软啊,其实你不化成人形也可以,我就能一直抱着你了。”

    银怜差点被酒气熏晕,挣扎着跳到一旁,说道:“我才不要呢!我要化成人,出去游山玩水!”

    到了深夜,所有来参加百妖宴的妖灵都喝的差不多醉了,有的更是恢复了兽态。

    而火炙也同样变回了一只火狐,趴在凳子上,银怜拿着小爪子扒拉了他一下,说道:“你是喝多了吗?酒量也太差了。”

    此时的结界外面,一群收妖师慢慢的在森林里搜查。

    作为收妖师界的翘楚,清莲山庄的庄主,凌世察觉到这里有着很浓的妖气,也知道今日是六月初六,百妖宴的日子,所以趁着这个节日,他带着清莲山庄的弟子来到这里,打算把所有妖灵一锅端了。

    “庄主,这方圆几里,似乎都没有什么动静,怎么办?”一个弟子小声问道。

    “这种重要的日子,一定是被他们下了结界,等我找到突破口,然后打开结界。”凌世说完就往前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凌世身后的斩龙就开始有些躁动,于是他把斩龙拿在手里,看着通体染发蓝光的弓箭,迅速抽出两只箭,搭在弓上,然后发了出去。

    凌世发出的箭冲向黑暗里,随后面前的结界就扭曲了一下,最后破开一个洞。

    “从这里进去,记得万事小心,妖灵也不是好对付的!”凌世对山庄弟子喊道。

    “是!庄主放心,我们会小心!”弟子说完抱拳,就跑进洞里。

    凌世也跟着跑进去,一跨进结界,就感觉到很有冲击的一股妖气,看来确实有很多妖灵在里面。

    老祖宗首先察觉到了结界被破坏,立刻对其他妖灵喊道:“快各自躲起来,去山洞,结界被破坏了!”

    喊了几声,一些清醒的妖灵扶着喝醉的妖灵就开始逃命。

    银怜听到后也竖起耳朵,不停的用脚去踹火炙,喊道:“快醒醒!捉妖师来了!快醒醒啊!不然就没命了!”

    喊了好几遍,火炙都没醒,银怜无奈之下用嘴叼着他的耳朵,往前拖行。

    还没等跑几步,捉妖师们就杀了过来,看着四散逃命的妖灵,山庄弟子也分了好几伙去捕杀。

    银怜看着如此恐怖的场景,依然没有独自跑开,而是继续用脑袋去推火炙往山洞的方向走。

    凌世踏着轻功飞过来,看到地上显眼的银狐,立刻拉弓射箭,对着银怜就毫不留情的发出了箭。

    银怜眼睁睁的看着箭矢飞速的冲着自己来,正以为自己要死掉的时候,地上的火炙察觉到了危险,顿时化为人形,抱起银怜,一个跟头翻到一边。

    “你没事吧?”火炙关心的问道。

    “没事,你总算醒了!吓死我了。”银怜带着哭腔回道。

    火炙此刻的脑袋还是晕乎乎的,但是并不耽误事,把银怜紧紧的护在怀里,看了一眼站在树上的凌世,一个转身就消失了。

    等躲回山洞里,银怜看见老祖宗他们也安全回来了,只不过这次又死伤了一些其他族的妖灵。

    凌世看着被捕杀的妖灵,对山庄弟子说道:“一把火烧了吧,然后回去。”

    “回去?”有的弟子不明白,说道:“庄主,我们不该乘胜追击吗?”

    凌世瞪了他一下,也没回答,就独自离开了。

    另外的弟子凑到刚刚被凌世瞪过的弟子身边,小声说道:“你不要命了?庄主下的命令,你也敢问?”

    “我,我只是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弟子有些吓的结巴了。

    山洞里,老祖宗叹了口气,坐在高台上,心中还是刚刚被追杀的场景。

    银怜从房里跑出来,看见老祖宗愁容不展的样子,他跑过去,趴在地上,说道:“老祖宗,我们难道真的就没有出头之日,只能东躲西藏了吗?”

    “因为我们一心修炼成仙,并不害人,所以只能躲,而那些不想躲的,都成了魔,你愿意成为哪个?”老祖宗问道。

    “银怜想成仙,不想害人。”银怜想都没想回答。

    老祖宗满意的点点头,说道:“所以,不害人,只能用躲藏来保护自己。”

    过了一会儿,银怜又返回房间,看到火炙坐在椅子上,就跳到他腿上问道:“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睡不着,今天多谢你了,不然我就没命了。”火炙抚摸着银怜说道。

    “我又没做什么,倒是你,还好你清醒了,不然咱俩就都没命了。”银怜真的有些后怕。

    火炙捏着银怜的小耳朵,说道:“如果下次再遇到危险,你就先跑,别管我,也别管任何人,先让自己安全,听到了吗?”

    银怜抬起头,看着火炙,随后说道:“我才不跑呢,如果我当时丢下你,自己跑了逃命,那我活着也会每日都不安心的。”

    “这群捉妖师,太可恶了,明明咱们什么都没做,他们还赶尽杀绝!”火炙心里一直不服。

    “老祖宗说了,我们要想成仙,就不能害人,只能用躲来保护自己,不然就成魔了。”银怜语重心长的说道。

    听到银怜的话,火炙笑了笑,说道:“那我宁愿成魔。”

    “不许胡说,这件事不能乱说,我们要一起成仙!”

    “好,一起成仙。”

    过了几日,上次被捕杀的事情也过去了,各族的妖兽也离开了狐妖洞。

    这天,银怜趁着老祖宗他们在开会的时候,偷偷溜了出去。

    跑到森林里,银怜拼命的呼吸新鲜空气,他爱这种大自然,也爱自由,不想每日关在不见天日的山洞里。

    就在银怜在树林里散步的时候,猛然间听到了一丝很小的声音,于是他停下脚步,仔细的听了听,确实有声音。

    接着银怜小心翼翼的走过去,躲在树后就看见一只兔子被陷阱套住了腿,正拼命挣扎着。

    银怜走过去,还没等开口,就听到兔子开口说道:“救救我!”

    “你也有灵珠?”银怜好奇的坐在兔子身边。

    “是啊,你也有啊,那就好办了,赶紧帮帮我,我被陷阱勒住了腿,好疼。”兔子着急的说道。

    “那我看看。”银怜抬起屁股,仔细检查了一下兔子的腿,用牙咬了咬铁丝,说道:“有点费劲。”

    兔子看见银怜费力的咬着铁丝,问道:“你化不了人形?”

    银怜累的满头大汗,回道:“化不了,我灵力还不够,你呢?你不也是?”

    “是啊,我也是,灵力不够,所以只能这样。”兔子趴在地上,有些垂头丧气的样子。

    “我再试试。”银怜不服输的继续肯咬着铁丝。

    就在铁丝刚刚被银怜咬断,面前地上就“嗖嗖嗖”钉了三支箭。

    银怜和兔子都吓得一蹦,兔子娇小的躲在银怜身后。

    这时,凌世独自从树上落下,抬眼看着银怜,说道:“两只这么弱的妖灵,也敢出来?”

    “凭什么不敢?”银怜不知死活的说道:“我们什么坏事都没做过,凭什么不让我们出来?凭什么见了我们就杀?”

    凌世见银怜竟然敢跟自己说话,于是便回道:“你们现在是没杀人和做坏事,可魔道就是由你们创立,所以不敢保证你们以后会不会成魔去杀人!只能彻底剿灭你们。”

    作者闲话:

    新书新人,希望大家收藏一下,本文细水长流,所以有的地方需要墨迹一下,多多见谅呀!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