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征途3之廉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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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锁定疑犯

章节字数:5863  更新时间:20-05-2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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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岭,位于香港十八区最北部的北区,虽然不与深圳接壤,但也差不多。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香港是跟摩天大楼和灯红酒绿划上等号的。可是位于新界的粉岭,则是乡村遍布。一眼望去,几乎没有高楼大厦。用内地的话说,粉岭的行政级别相当于街道办,下面有几个村子,在文字上,香港人则用邨字表达。但这个邨并不完全等同与内地的村庄,更多的是社区的意思。

    彩黎邨就是这么一个地方,这里人口大约两万,其中百分之八十是住在公屋里面。如果疑犯住在公屋就好办了,毕竟公屋人口比较集中,摸排比较简单。但是,根据监控视频显示,疑犯将车开进了村落,而且是乡间小道的那种。

    不知情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样反而更好查,一条村嘛,查一辆车还不简单。此言差矣!首先香港的村庄不比内地,治安监控没那么多。其次,住在那里的居民不是在那里工作,务农的就更是屈指可数了。香港私家车不多,不是因为他们买不起,而是养不起。所以相比之下住在九龙和港岛的居民往往不会买车,当然那边交通更方便。

    但是,位于新界的这些村落就不一样了,他们往往不需要蜗居,而是跟内地的农村一样,都是独栋房屋,停车也方便,而且要是在港岛九龙上班的话交通不方便。所以,一走进这里的村庄,往往全是汽车。最关键的一点是,去过香港的人都知道,香港的私家车并不像内地的汽车一样五花八门,最起码外观上相对单一。再加上疑犯驾驶的车辆的车牌号不明确,现在最核心的线索就是嫌疑车辆进入村庄的时间以及右侧驾驶室玻璃的裂痕。

    香港这个地方不大,但从港岛一带开车到粉岭也要一个多小时。虽然沈国毅他们是港岛总区的警察,但现在疑犯出现在新界,他们还是前往调查。但是,获得当地警方的帮助必不可少。

    当沈国毅等人乘坐的三辆汽车来到彩黎邨口时,北区警署的几名警察已经在场等候了。

    “沈sir你好。”北区警署的一名警长及其下属很热情地跟沈国毅等人握手。这些警察被称为军装警察,装扮就跟内地的派出所民警一样,穿着制服加大盖帽。

    沈国毅决定,驾驶一辆轿车进去,其余人徒步。沈国毅观察了一下,这个地方也就这个路口比较大,所以说只有这里能开进丰田商务车。沈国毅对警员们说:“各位手足,现在两人一组,大家可以通过观察、询问居民的方式查找疑犯车辆。请记得,如果发现疑犯,可以即刻拘捕!”

    “Yes,sir!”

    不管是香港还是内地,警务工作都差不多,摸排的过程很漫长,就是将网撒出去,看能不能在有限的线索当中捞到嫌疑人。为了节约时间,各组的警员带着嫌疑车辆的照片去询问当地居民,但抛尸案发生在上午,这个时间村子很多人都外出工作了,而且一辆黑色丰田商务车根本就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所以,没有人能提供有效的线索。

    “看来,要么有人在包庇疑犯,要么疑犯做了准备。”沈国毅认为,就这样找根本就不可能有进展。

    沈国毅问警长程志勇:“程sir,根据你对这个区的了解,疑犯的车辆有没有可能从邨内其他出口离开?”

    “不可能!”程志勇很肯定地说:“如果闭路电视没拍到疑犯车辆离开这个邨,就证明该车辆还在邨内,可惜这条邨有点大,而且不知道是否在私家车库。”

    沈国毅听后点了点头,他拿出对讲机,说:“各位手足,请所有人即刻在邨口集合。”办案的事程志勇不比沈国毅,他和他的部下便完全配合。

    沈国毅边往回走边看,他发现这个村子有个特点:虽然只有村口一条路可以进出车辆,但是在村内确实四通八达,这样找下去只是比大海捞针要稍微强一些。所以,在村口,沈国毅对大家说:“各位,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从村口进入后,有五条路可以进入村庄内部道路,现在我order(命令),调取村内五条路的所有闭路电视资料,查出嫌疑车辆进邨后到底往哪个方向走的,到时候再重点排查。”

    “Yes,sir!”

    “喂喂喂!你们搞什么啊?”警员们闻声一看,一名男士正带着两个保安走过来。

    程志勇小声提醒道:“他是北区议会的反对派议员刘满政,这个邨的居民不配合警方执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煽动。”

    “你们这么多人在这里干什么?”刘满政问道。这时,很多村民围了上来。

    沈国毅很客气地说:“刘议员你好,我是港岛总区重案组高级督察沈国毅,现在我们正在调查一宗案件…”

    “什么案件啊说清楚!”

    “不好意思,警察办案,现在暂时不方便透露更多。”严泽慧说。

    刘满政不怀好意地说:“根据香港法例,市民是有权知道自己所在社区的安全指数的。重案组?是谋杀案啊还是贩毒放火啊?”

    “刘议员,我的同事刚才说了,就现在案件的进展,我们警方不方便作进一步解释。”

    “那你们就过主啦(离开)!”果不其然,在刘满政的煽动下,村民对警方的到来并不欢迎,更谈不上配合警方的工作。

    香港警察执法,是有法律支持的,所以沈国毅很有底气地说:“刘议员,根据《警队条例》,任何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须予逮捕的人进入或置身某处,则居住该处或管理该处的人在警务人员提出要求时,须容许警务人员进入该处,并给予一切的便利,以便搜查。所以我现在要求,所有街坊交出邨内沿途商铺的闭路电视资料!”

    “我同你说…”

    “如果你敢继续妨碍我们的同事执行职务,我就即刻以阻差办公(妨碍公务)来拘捕你!”沈国毅直接打断刘满政,他是刑警,说到做到!

    就这样,因为有法律的支持,警察强制要求当地居民交出监控视频。香港的治安监控没有内地多,但私人安装的监控探头倒不少。一方面,警方需要有效执法,就必须强制去做一些事情,这就需要群众的支持。另一方面,强制要求群众配合警方做一些事,往往会引起群众的不满,而这个时候那些反对派议员又跑出来煽风点火,就使得香港的警民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这么大的阵势,如果疑犯躲在村里就绝对是打草惊蛇了。所以,沈国毅调动了大批的刑警来查看监控的同时,加大警力在彩黎村驻守。他知道,由于不知道疑犯的长相,即便有警员驻守也无法避免疑犯的离开。但是,疑犯的车还在村里,只要找到疑犯的车甚至住所,就一定能够找到蛛丝马迹!

    “找到了!”在把资料传输回警局后,很快就找到了嫌疑车辆,女警立刻拨通沈国毅的电话:“沈sir,找到了,疑犯车辆进入了一间独栋住宅的车库,位置是二巷3号。”

    “收到。”此时沈国毅等人正乘车返回港岛总区呢,他当即下令刚进去警局停车场的车队返回彩黎村。而且,警车全程鸣笛!

    一路上,沈国毅在思考一个问题,案件之所以能那么快取得进展,是因为一路的监控录像,如果不是粉岭的监控比较密集,而彩黎的村口又恰好有个监控,这个摸排可就漫长了。想到这里,他非常羡慕内地同行的执法环境。像北城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一辆车一路上能被拍成连环画!

    当警车进入到彩黎村后,警笛被关闭了,十几名警员在3号屋门前下车,然后几乎所有人下意识地将右手放在腰间的枪套上。

    “警察!开门!”杜建斌边敲门,其他的警员就边快速地观察这栋建筑。这栋建筑看起来跟内地的农村建筑物差不多,里面应该有个小院子,虽然是独栋建筑但看起来很旧。

    “干什么啊?!”一个中年男子刚打开门,沈国毅就一把将他推开,其他警员径直冲进去,那个叫罗中的男子被按到墙边,他看着那么多警察“闯进”自己家中,不禁大喊:“喂你们干什么?!你们私闯民宅信不信我告你们?!”

    “我们有一宗谋杀案想请你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沈国毅边按程序说着警戒词,边给罗中戴上手铐。罗中气急败坏地说:“警察了不起啊,我犯了什么法你们说清楚!”

    “会给机会你说的。”沈国毅下令:“搜他身!”

    罗永德跟很多警员戴着手套,仔细搜查着罗中的房子。屋前有一块小空地,那里正停着黑色商务丰田车,没有车牌,有车窗有裂痕,完全符合嫌疑车辆的特征。

    龚佳佳叫人拿着摄像机对着罗中,自己着拿着刚搜出来的罗中的身份证说:“罗中先生,我是香港警务处港岛总区重案组见习督察龚佳佳,现在我要问你几个问题,你有权不回答,但你所讲的都有可能会成为呈堂证供。你现在有权立即委托一位律师来陪伴你接受问话。你是否需要我们帮你联系律师?”

    “不需要!反正我没犯法!”罗中很硬气地说:“不过我一定会请律师去告你们!”

    龚佳佳没有理会,她接着问:“这间房和这辆车是不是你的?”

    罗中没有丝毫胆怯,他看着龚佳佳的眼睛说:“房是我的,车不是!”

    “车是谁的?”

    “车是我侄子的,他停在我家。”此时,罗中才反应过来,他忙问:“是不是那衰仔(臭小子)又惹事了?”

    “你侄子叫什么名字?”龚佳佳没有回答罗中的问题,如果罪名成立,那他侄子何止是惹事了。

    “罗敏志。”

    此时,警员们在罗中的家里搜出了一根车钥匙,当他们打开那辆涉案车辆后让他们大吃一惊,准确地说是让他们作呕:丰田车后座有很多血,在车里闷了两三天后那股血味随着车门的打开而扑鼻而来!当然,看到了这一幕的罗中彻底吓傻,全然没了一开始的叫嚣。

    理论上,车上的血能证明罗中没有涉案,如果他和罗敏志或者他自己实施的谋杀,那他绝对会也绝对可以将车上的血弄干净。但如果他没有涉案,罗敏志就可能因为不想事情败露而没有清理车上血迹。但真相如何,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作支撑。

    沈国毅叫上自己的伙计,给他们安排任务:“老规矩,阿斌、佳佳,你们两个带罗中回去录口供,然后其他人就叫拖车来讲这部车拖回去,这个巷子比较窄所以要小心。然后就不用我说了,在车上提取有效的指纹,DNA,我相信凶手就是罗中或罗敏志,或者他们同时有参与谋杀。最后就是仔细地查一下罗中和罗敏志的通讯记录,我要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跟什么人接触。”

    “Yes,sir!”

    还是就这样,一群警察开着鸣着警笛的警车风风火火地从港岛飞到新界,然后再从新界飞回港岛,不同的是他们这次带回了个嫌疑人和一辆嫌疑车。为什么要提到这个?因为,这件事被香港的媒体知道了!港岛总区大门口挤满了记者!

    特别是他们看到有警方车队回来了,纷纷围了上去,对着警车猛拍。沈国毅对罗中说:“如果你不想你的样子出现在新闻上,最好把脸遮住!罗中不是疑犯,他现在只是被带回去协助调查,所以连手铐都被摘下来了自然不能戴黑头套。

    那些记者在车外以及在警局大门前反复喊一句话:“请问廉署被抛尸案是否已经破获,警方是否已经拘捕了疑犯?”

    对于这个问题,警方高层并没有作出回应,执勤的警员自然也无法回答。那些记者是次要的,现在本案的嫌疑人罗敏志下落不明,所以对罗中的审讯工作必须尽快进行。其实,香港警察倒不会讨厌那些记者,一方面记者想争头条也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香港市民有知道自己所生活的城市安全系数有多高的权利,所以香港警方一向是很尊重香港记者的。但是,有些记者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以新闻自由为名干涉警方执法,这就让警方极度反感了!

    严格来说,香港没有审讯这个说法,他们一般叫询问。用他们的话说,他们询问疑犯,并不是一定要他们认罪或不认罪,他们询问疑犯的目的是为了从疑犯口中了解到疑犯自己理解的情况。同样,香港的询问室不会像内地的审讯室那样那么严肃,一般来说询问疑犯由一个警察来完成就行,但谋杀案事关重大,所以安排两个警察进行。

    “罗中先生。”按照香港的法律,杜建斌必须要再说一次警戒词:“我是香港警务处港岛总区重案组督察杜建斌,这位是见习督察龚佳佳,我们现在怀疑你同一宗谋杀案有关,现在要对你进行询问。现在不是事必要你说,但你所说的我们都可能会用来作证供。你有权委托一位律师来全程陪伴你接受询问,本次询问过程会全程录音录像,你是否清楚你的权利?”

    “明白。”罗中还是很淡定的,不知道这种淡定是源于他早有准备还是确实清白。

    “你是否需要见你的律师?或者由我们给你安排律师?”龚佳佳问道。

    “不用。”罗中说:“我没做犯法的事,有什么说什么。”

    杜建斌开始了询问:“罗先生,2018年12月16号晚上和12月17号中午十点半到十一点的时间你在哪里?”

    罗中彻底明白了,对方就是在调查廉署大门抛尸案。他不敢隐瞒,说:“我是一个看更,16号晚上我在上水一个地盘当值,我有同事证明的!然后通宵值班第二天一早就回去睡觉了。”

    “那你在17号上午十点半到十一点时分有没有听到车声,或者说你知不知道罗敏志在那天上午把车开了回来?”

    罗中回答道:“我睡得比较死,他回来的时候我不知道,但他把我弄醒了,把车钥匙给了我,叫我保管他的车。不过,他强调,千万不要打开车门。”

    “为什么?”龚佳佳问道。

    罗中的情绪还是放松,他说:“我那个侄子从小跟着我,他什么性格我清楚,又不读书又经常过大海(去澳门)去赌。我跟你们说,要不是我跟我们地盘的经理熟,他连地盘工都没得做。就他那个样子,卖了他都买不起一辆车。”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他强调不要开车门?”

    “他说那车是他朋友的!还说车上有些重要的东西,所以叫我不要打开!”罗中说:“他虽然没什么用,但他在澳门认识不少富二代,所以我就信咯。阿sir,madam,我真的不知道他那车是用来运行李的!”

    杜建斌和龚佳佳对视了一下,他说:“我现在问你最后两个问题。第一,你知不知道车主是谁?第二,罗敏志去了哪里?”

    “不知道。那个衰仔一帮猪朋狗友,我都不会过问。至于他去了哪里,我更不知道了,他把钥匙放下了后就不知所踪了。”

    “他离开了之后你们没有联络?”

    “我巴不得他永远消失…”

    沈国毅离开了监控室,准备回到办公室。就在这时,罗永德小跑到他跟前,略显兴奋地说:“Sir,法医科的检测结果出来了,黑色丰田车车座上的血是郑成的,我们还提取了很多枚带血的指纹。可以确定,罗敏志就是谋杀郑成的疑犯!不过,由于没有车牌,连车架号等信息都被破坏,我们无法确定车辆的来源。”

    “阿sir!”几乎同一时间,严泽慧也抱着一叠文件跑着过来,她忙说:“我查过罗中和罗敏志的通讯记录。罗中没有异常,但在案发前后,罗敏志分别和几个可疑号码有过通话记录,这些号码是来自内地的,不过由于是临时号码,我们无法确定是来自内地哪个城市的号码。”

    沈国毅的脑子飞速运转,结合刚才的询问以及两个下级的汇报,他很肯定,罗敏志绝对是受人指示,现在人百分百是跑了,他说:“现在有几件事要你们去跟进。第一,将案件资料上传总部,看看有没有市民报案车辆被盗。查出车辆来源,可以追踪到指使罗敏志谋杀的幕后黑色。第二,查一下罗敏志的银行账号,看看有没有”黑金”。第三,发通缉令通缉罗敏志。第四,在没拘捕罗敏志并得到他的口供之前,罗中都还是有嫌疑,让他交出旅游证件然后放人。”

    “我有种预感。”严泽慧说:“罗敏志去了内地,我们在香港通缉是没有效的。不如,我们将资料发送到公安部,让内地警方在内地发通缉令。”

    “没错,你提醒了我。”沈国毅补充了一件事:“去入境事务处查一下罗敏志的出入境记录。我们在香港发通缉令,他和他的”老板”绝对会知道,但我们贸贸然地让内地同行在内地发通缉令就会打草惊蛇。至于他在内地哪座城市,我相信ICAC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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