黒麻地少年  2、惊情黒麻地

章节字数:2939  更新时间:20-05-2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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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惊情黑麻地

    (杨的故事)

    警察把黑麻地整个包围起来,罪犯很快被捉拿归案,一点都不像电影、电视剧里那样曲折,险象环生。

    罪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按罪犯的交代,挖开了黑麻地10号地层的泥土,人们震惊了——十八具尸体,十八具男孩赤裸的尸体赫然躺在那里,惨烈无比,现场许多年轻力壮的警员当场就呕吐了。

    黑麻地10号杀人案——一起骇人听闻的特大恶性案件很快公之于众,全城为之震惊!随之便是莫名的惶恐。

    那些天,全城都喑哑了,连云层都变得凝重,吹不开,撕不断。为查案,警车频繁穿梭在城区的街巷,尖锐的警笛声不绝于耳。市民承受不了警车声的刺激,每幢楼的窗户都是紧闭的。年龄小一点的孩子不敢轻易出门。空气稠密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一场真正的心灵地震,它把我们这座城市的老人、孩子、妇女、男人的心震痛了,撕碎了……

    市里父母官决定面对全市市民公开审理此案,以消除恶劣影响。我被法庭指定为控方律师,代表十八个被害少年的家长提起公诉,接到任务后,我分秒必争地投入了庭审的准备。

    Tony,你对这些一定很陌生,因为看得出你是个纯净的孩子,犯罪和你水火不融,也许你根本不懂法庭,不知道何谓审理,何谓公诉,甚至没见过真正的罪犯,尤其是杀人犯。但你知道吗?作为一名检方律师,这是件多么让人振奋的事。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一生中有什么能比亲自参与几个重要案件的审理更值得骄傲?

    我夜以继日埋头案件卷宗,很快就为最后的庭审做好了一切准备——法庭辩论、最后的陈述于我而言已经烂熟于心。嫌疑犯的杀人事实确凿无误,恶魔般的狂徒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绝无被赦的可能!我将在全市二十万人面前宣读我的公诉词,义正词严,条分缕析,毫无逻辑上的瑕疵。随着法庭宣判,这个为二十万市民所关注的空前大案将划上句号,而在我从业档案中也将留下一笔值得终生炫耀的辉煌记录。对于这些,我还有什么不满足,还有什么苛求吗?

    但是,在研究案件过程中,我逐渐感到已经定论的杀人动机十分牵强。

    那是一个深夜,我从案几上抬起头来,望着窗外的星星,突然感到整个案件的面目晦暗不明……除了嫌犯的自供,几乎没有旁证,而且已经定论的的杀人动机不堪一驳。

    ……故事很长……Tony,你暂时不会回国吧,如果在你回国前故事还没讲完,我会回去找你,直到把它讲完。我保证!

    …………

    (我的故事)

    杨每天的功课很多,空闲时间就显得很可怜,因此杨对我讲故事,经常会突然打住,太晚了——他总是这么说,一边揉着疲惫的眼睛,打着哈欠。这就更使我想知道个究竟,感觉心里总有件事放不下,于是一个劲地想缠住他。后来,我渐渐发现,杨回溯这段往事很辛苦,因为这是个令人神伤的故事。

    杨是个大骨骼的男人,皮肤白皙而细腻,因为有络腮胡子,修正了他近乎于女性的肤色,使他看上去并不显得女气。他的胡子每天都刮得很干净,青青的一片,也许是太认真对待自己的胡子了,在他的面颊上经常有一道甚至两道被锋利的刀片划破的痕迹,改天换个地方再添一道。刀口大一些的,就用护创胶布黏上,小的就任其自己愈合。

    杨在中国有一份不错的职业。他所在的那个城市不大,稍有点才华就很容易受到器重,我相信他在来法国之前已经干得很不错,要不黑麻地那么大的案子怎么会交在他手上?但他决意要放弃,孤身到法国攻读博士学位。那时候他已经三十出头,继续学业是要有勇气的,而且是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开始陌生而孤独的留学生涯。我以为,促成他这么做有两个的理由:杨在结束黑麻地案件的审理之后,本能地意识到自己某些方面的不足,严重地说,看到了中国法律教学的某种缺失,急需要寻求新的补充,如果单纯为了这个,那么杨就是一个特别事业型的人,事业占据他整个人生,而他从中获得快乐——这是大多数循规蹈矩发愤图强的中国人的选择。

    另一个理由是,杨本质上是个“游侠”型的人物,他不会甘于在一个地方待太久,工作或者学习只是他谋求游侠生活的一种手段,他的习性非常散漫,没有定性,没有家的概念,哪儿都可以成为他的家,但哪儿都不会让他体味到家的温馨和舒适,他也根本不追求这个,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对于他来说意义都是一样的。

    在和杨的接触中,我更相信后一种,因为我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家人甚至父母,也没有听他说过眷恋着哪个女人,好像他是从石头里迸出来,在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是独立的,不属于任何血系任何群落和任何人。他从不羡慕有家有室的人,里尔入夜后,那些楼房里流泻出来的温暖灯光从来没有引发过他的感慨,触动过他内心的柔软,他不屑于那些暧昧的氛围,连冲它们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他真是个奇怪的人。

    有一阵我怕我也变成他这么个奇怪的人,因为我突然觉得自己也不属于任何地方,新加坡、北京、温哥华、上海对于我都是一样的,即便到法国也没有临时出差的感觉,回新加坡也没有回家的兴奋,到上海就更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没有来和去的概念,随风飘荡,心永远是不安定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我和杨就很容易走近,也就是所谓的“气味相投”,况且还有那个悬念重重的故事在我们中间做媒介。

    杨毕竟来自小城市,他和我的区别在于很不时尚,虽然他不拒绝咖啡,还吮得有模有样,也学会了喝葡萄酿而不是高粱酿的那些酒,知道右手用刀左手用叉,餐布是允许用来擦嘴的,但本质上很老土。他见我不穿袜子,还以为我袜子脏了懒得洗,或者压根买不起袜子,好心地把自己的白色袜子给我穿,免得我寒碜。其实我穿的是范思哲的运动鞋,穿袜子那才叫寒碜。我告诉他,我不光不穿袜子,连内裤都不穿,他惊讶地看着我,觉得不可思议。

    有一回我和他一起去一家比较豪华的餐馆,他见我穿着连体工装,问我这样衣冠不整能让进吗?我没理他,到餐馆后发现根本没有人在意,他才安心,不再为我感到局促。我笑着说,像你这样穿黑皮鞋白袜子的还真没有呢。但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黑皮鞋就不能穿白袜?

    里尔虽然是法国的边缘城市,但到底是老工业城,着装观念是很时尚的,在那里的年轻人身上能看到世界最前沿的潮流,但杨熟视无睹,根本没有感觉,他审美的基础理念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因而也就没有可能去发现和汲取。

    还有一回,我们走过杂货铺,我随手就抓了一把免费的安全套,杨追了我几步,小声问,干吗?你和谁睡觉?我说我不和谁睡觉啊,我才到这儿就找到睡的人,也太神速了吧?杨说,那你需要它干吗?我说打飞机用啊。他看了我一眼,脸刷地就红了。

    我暗暗觉得好笑,偏问他,我说生物学专家总结,百分之九十九的男生都自己干,你不会是那个百分之一吧?他垂下眼睛,不敢接我的话题,还要我把手里的东西赶紧装兜里。我说,见到我们公司的女同事我自然会放兜里的。随后,我把手里的那一把全塞在他口袋里,逗趣地说,一个人的时候也要讲究卫生哦,好处是保护皮肤还不跑味,用一个星期够吗?要不我再替你抓一把?他当时慌得什么似的,跟做了贼一样,眼睛四下直溜。

    尽管如此,我得承认杨在学识上还是很睿智的,当他讲起那个案件时,语言之精辟,思想之深邃,让人完全忘记了他是个穿着白线袜套皮黑鞋的男人。

    生活上不懂时尚不等于思想落伍,思考停滞,意识不先锋。后来我发现,杨的内心深处,有一些观念是非常前卫的,只不过应循了中国人的一些传统,不轻易表露而已。

    不轻易表露也不等于永不表露,当杨遇见我以后,他终于揭开了自己的面纱,他似乎是找到了释放自我的通道,而他的故事则是从通道里流泻出来溪水。

    谁能说溪水后面不是激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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