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羞花静开 14

章节字数:2179  更新时间:09-03-2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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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杨华、疯子都加入了我们的战队,开始在宿舍里长期冬眠。虽然地处广东,属亚热带气候,但这里近海,虽没有北方刺骨的寒风,但潮湿的海风吹着也让人恐惧,而且狂风夹暴雨,一个学期用坏四五把伞属于正常现象,伞可以挡住大雨,却抵不过大风。所以,在这里买伞是用来挡风的而不是用来避雨的。如果赶上台风,出门指定困难,虽说室外的温度最冷也有零上十度,但狂风怒吼也不是闹着玩的,只能躲在宿舍里猫冬,出去就有可能被风吹着去见太上老君的危险。

    于是宿舍成了最热闹的地方,吃饭、睡觉、踢球、打篮球、打牌、吹牛、扯淡、全都在宿舍进行,从早到晚,热火朝天,让人以为政府又在号召大炼钢铁。疯子说他之所以结束了户外运动而转战室内运动是因为天气恶劣的因素。他说这种天气不能在室外打野战,战斗还没打响,他的士兵就冻僵了。

    于浩说:“还野战!我看你那话儿也就只能吓唬儿童团,像刘恋这样的娘子军,你是无论如何都得甘拜下风的!”

    疯子说:“见过可以放风筝的吗?过来我这看看!让你知道一下什么叫自卑!”

    于浩口才不伶俐,只好改为武力进攻,于是,一阵武装冲突在眼前上演,堪比波黑战争。

    于浩和疯子分别拿起扫把和拖把当作战斗的武器,准备短兵相接,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战斗打响了,可却完全呈现出一边倒的阵势,就像是看中国队和皇马比赛一样,不可同日而语。两个回合下来,在于浩猛烈拖把的进攻下,疯子明显处于劣势,逼到死角,只能防守。

    “石头,帮帮我!晚上小炒!”疯子已经支持不住了,发出了求援的信号。

    我才不会管,只等着他把砝码加高。就在这时,疯子又挨了于浩两拖把,疯子被打的落花流水,慌忙逃命,被憋到阳台的墙角里。其实只要一句话就能让内战停下来,不用武力斗争,避免流血伤亡。

    我对这于浩说:“别打了,晚上小炒有你一半。”话音刚落,于浩就把拖把扔在地上,迅速的停止了战斗,嘻嘻哈哈的坐回椅子上。

    疯子无奈的说:“有你的!”

    我说:“没那金刚钻,怎敢揽着那瓷器活。”

    要命的是,这顿饭差点把疯子我俩吃成仇人。

    我回头继续做高数题,每当我看见密密麻麻的数字爬在书上、本子的时候,脑袋里都是一片空白,任凭我把脑袋敲的乒乓乱响,笔帽咬到稀巴烂,还是无济于事,始终找不到打开大门的钥匙。那些虫子似的数字在我眼前爬来爬去,晃来晃去,最后爬上我的身体,钻进我的血管了,疯狂的蚕食着我的血液和脑细胞,享受着饕餮大餐。

    从小到大,我最恐惧的就是数学,我甚至怀疑自己得了数学恐惧症,看数学比看芙蓉姐姐还要难受上好几十倍。

    我一直活在高考留下的阴影里,所以我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去学习高数。我绝不承认我脑袋里没有数学细胞,压根就不是学数学的料!可事实又不得不让我底下高贵的头颅。

    因为就算我拼尽全力去做题,结果还没有我蒙对的多。

    晚上,疯子很守信用,痛快地拿出饭卡,让于浩我俩尽情的刷,他那样子让人看上去很亲切。于浩自告奋勇的跑去点菜,我和疯子坐在椅子上等着上菜。菜还没上,人到是来了来了一个,刘恋是也。

    她和疯子对视过后,便开始冲我开炮。

    “怎么样,石头!逮着你了吧!”

    “我是送货上门,但我却不知道是你俩摆的鸿门宴。”

    “上次看见我,还敢跑!我是老虎啊!吃你呀!”

    “我压根就没跑,是走,请注意用词,别把我矮化了。”“再说了,不就母老虎吗!我还非洲雄狮呢!谁怕谁还不一定呢!”

    “哼!不理你了,老是气人家。”

    她转过头对疯子说:“我要吃鱼香肉丝,你看着办吧。”疯子跟接了圣旨似的,乖乖的去买鱼香肉丝,一路小跑。

    “死石头,烂石头,厕所里的臭石头!以后你要是看见我再跑的话,我就追你们宿舍去!”

    “热烈欢迎!夹道欢迎!”

    “到时候你可别吓跑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一向视困难如弹簧。”

    她嚣张的火焰被我的机关枪一扫而尽,一双美目死死的盯着我,像是在看十克拉的钻石戒指。我感觉很别扭,顺手在脸上胡噜两把,我以为脸上藏着早上没来得及洗净的牙膏沫。

    我疑惑的问:“脸上什么都没啊!”

    她娇哧一笑:“傻样!”

    “老婆,鱼香肉丝一会就来,要不我们趁这个时间先亲热亲热?”疯子点完菜回来说。

    “谁稀罕!”刘恋说。

    疯子满脸的尴尬,一脸的憋屈。本想炫耀一下,却吃了闭门羹,还把门牙撞碎了。

    我说:“你们小两口先聊着,我出去抽根烟。”

    于浩喊道:“石头啊!吃饭了!开工了!”声音之大响彻整个饭堂,吃饭的人都用极其敌对的眼神审视我们,估计照这个分贝喊下去,他们就有可能以影响群众进餐的罪名把我们几个都绳之以法。我赶忙跑过去端起碗,狼吞虎咽的胡吃海塞。于浩对他犯了众怒的举动毫不在乎,置青菜与不顾,专拣肉吃。筷子往嘴里送菜的同时,眼睛发着绿光盯着菜里剩下的肉,饭咽下去的同时迅速再次把筷子伸向刚才已经踩好点的有肉的位置。

    一盘红烧肉我也没来得及多吃上几块,好在我不是肉食动物,不然肯定天天跟于浩针锋相对,拳脚相加。

    他们小两口的情况也不乐观。刘恋一粒粒以淑女的速度往嘴里送着米饭,疯子也似心事重重,没有了昔日吃饭的豪迈。虽然他一直往刘恋的碗里夹菜,自己却是干动筷子不动嘴,甚至吃的比刘恋一粒粒的往嘴里送的米饭还要少。一直在做助人为乐的好事,可人家不领情。

    四个菜在我和于浩的扫荡下只剩下菜汤,上面漂着几片大师傅没来得及切碎的葱花。我已经吃完收工,于浩又要了碗米饭,把菜汤倒进碗里,继续奋斗。

    在于浩吃光米饭,喝尽菜汤之后,我俩走回宿舍。疯子他俩自然不会和我们同路,我们走的是光明正大的阳光之路,他俩走的路,可想而知,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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