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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爱的烙痕  我站在人群里,目光凌乱只寻你 (6)

章节字数:1133  更新时间:09-04-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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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穿着白色短袖T恤和深色牛仔裤,双手闲闲地置于身体两侧,随着步伐有节奏地摆荡着,正目不斜视地从路的尽头远远走来。

    我站在路的这一端凝望他,一眼便看出,他今日心情应是不差,步伐比以往要轻快,渐渐临近时,还看得见他英俊蚀骨的脸上,神色温暖,不似以往悲凉。

    他略显慵懒的目光直视前方,所及之处,应已包括我的位置。

    这个知觉一起,我心如鹿撞后迅速低头,此处没有分岔路,然若我忽然转身,定然会引起他的注意,于是迈开脚步,朝他的方向行去,假装只是偶然经过。

    依然紧张得手心冒着细密的汗,却大着胆子不着痕迹地使两条平行线靠近再靠近……

    与他的距离越近,我的步伐越发僵硬,然而他白色的身影已在视线,像罂粟花一样控制着我的神智,不让我有退缩的意识。

    我的心亦是忐忑不安,却又莫名地渗着欣喜。仿佛在偷窥别人的日记一样,担心别人发现,又禁不住日记内容的诱惑。

    距离越来越近,三米,两米,一米……

    最终,擦肩而过。

    不经意间,似乎触碰到了他的手臂,温软的触感形成电流透过手臂直达心脏,温暖又哀伤。

    我蓦然停下脚步,久久在站在那里回味触碰时一刹那的感觉,全然忘记了回头再去凝视他帅气的背影。

    良久,才记起他身上散发的迷迭香,凄清地沁人肺腑。

    这个味道令我更加迷恋他。

    此后走在人群里,第一件事便是惶然四顾搜寻他的身影,如不见,便如失了魂,目光凌乱四处寻找;

    一旦他出现在视野,便觉幸福心安,遥遥观望,亦觉心满意足。这种行为和心态在我自己看来都觉得是得了失心疯或是着了魔,可是我欲罢不能。

    久而久之,于一群人中搜寻杜笙歌的身影,成为一种习惯。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像罂粟花一样,不动声色地将人迷惑。

    我已习惯到忘记低头行走的习惯。

    改变一个习惯,成就另一个习惯,也许这就是我的悲哀。

    然而,在更多的时间里,我始终只得到失望,偶尔心花怒放,短暂的繁华过后,只剩下默默注视的凄凉。

    然而无悔。

    暗恋一个人就那么可悲,它像一杯酒,喝了会醉,醉了会流泪,然后在半梦半醒之间给自己无力的安慰。

    人总是贪得无厌,没有一个暗恋者从不渴望对方知道。

    我渴望,急切又无奈地渴望。

    但是,我始终没有勇气在错身而过时,抬起头来看他英俊蚀骨的面容,及、狭长而略带忧伤的眉眼。

    原来当爱情初萌于心,是这样一种情态,羞涩,胆怯,不知所措……

    我鄙视这样的舒纯。

    可是,我无论怎么样鄙视我自己,也没有勇气去奋力追赶这份不期而遇的爱情。

    我遇见了爱情,却不敢相信,王琼花和舒子予的变态爱情,始终是我心里无法驱除的魔障。

    ——也许将来有一天,我能将这个魔障驱除,然后,爱他奋不顾身,拼尽全身力气,甚至不惜用翻江倒海的方式。但,绝不是现在。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处在这种纠结里,虽然忧伤大过甜蜜,失望大过欣喜,却依然执迷不悟。

    我在日记里写:

    杜笙歌,我欲罢不能,站在人群里,目光凌乱只为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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