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1章

章节字数:1542  更新时间:09-06-25 19:26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到了午饭的时间,兰雅按例拿着糖果盒子来到了天台,她闭着眼睛靠着墙边休息。突然传来一声叫声,兰雅顺着声音来到了天台前,看见网球场上越前龙马和海棠熏在打比赛,兰雅看了几眼便下楼了,因为她并不想去关心这些网球,因为网球只会让她更伤心,兰雅来到了水池旁准备洗手时看见海棠熏走过来,膝盖上还有伤,海棠熏似乎注意到兰雅在看她,便装出很凶的样子,兰雅笑了笑,走过去,走到海棠熏的身边时,“你的伤要注意包扎啊,不要到时候发炎了,还有你为什么一定在乎胜利呢,只要在打的过程中自己感觉高兴就可以了,何必自残呢。”说完,兰雅走了过去,听见“嘶”的声音,兰雅笑的更灿烂了,转过身抛了一粒糖过他,便走开了,夕阳下,海棠熏的脸有些微红。

    买好礼物,兰雅便打车去钰钰让她寄住的人家家里,下车后,看见一幢很干净的房子在兰雅的眼前,按了门铃,里面便出来一位长的很年轻的女人,“你好,我是林兰雅,是欧阳钰钰让我来的。”兰雅先礼貌的说道。

    “哦,你就是兰雅啊,钰钰跟我说过了,果然是个美人啊,来,快请进。”那位女士很热情的拉着兰雅进门。

    “那个是给你们的礼物,请笑纳!”兰雅把手中的礼物递给拦着她的女士。

    “哦,干嘛这个客气呢,以后就是一家人嘛,呵呵!”

    “啊,嗯,那以后麻烦您了。”

    “不麻烦,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吧。”

    于是那位女士便带着兰雅来到了她的房间,房间已经布置好了,跟兰雅以前在欧阳钰钰家里的布置差不多,都是按照兰雅的喜欢布置的。

    “真的很谢谢您啊!”兰雅看后房间很感激的说道。

    “不用谢,这是钰钰让我弄得,你刚来先去洗澡吧,等饭好了,我再叫你。”

    “嗯,好的。”于是,兰雅便拿好衣服去了浴室。

    “我回来了。”只见手冢国光走进自己的家里。

    “国光回来了,先去休息一下,晚饭马上就好。”只见手冢的母亲在厨房门说道。

    “好的。”手冢国光冷冷的说道。

    然后手冢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好自己的衣服准备去洗澡,走到浴室门时,听见里面有水的声音,手冢国光有些疑惑,难道是自己的父亲回来了,可是这是自己的浴室啊,就在手冢国光在浴室门前疑惑时,“咔”的一声,浴室门被打开了,里面出来的刚刚洗好澡的兰雅,穿着一套淡蓝色的睡衣,大概是浴室里热气的缘故,白皙的脸上有些微微的红晕,黑色的长发湿湿的贴在睡衣上,手冢国光看到这一幕不禁有些不自然,冰冷的脸上有些红晕,毕竟他还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女孩,而且还是自己上次在樱花从中看到的那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

    “你就是是手冢国光吧!我是今后要住在你家的林兰雅,还请请多多指教啊!”兰雅一开始看见手冢国光在浴室门前,有些惊呆,但看见他手中的衣服便明白了,便马上礼貌的问候道。

    “啊!”手冢国光听见对面的女孩在叫他,便马上回过神来。

    兰雅没在说什么,便走开了,手冢国光恍惚的走进浴室,浴室里有着淡淡的兰花味道,手冢一下子迷失在这种味道之中。

    兰雅回到她自己的房间,便找出自己心爱的宝贝。那是一个网球袋和一支银色的竹笛,打开网球袋,里面有两支网球拍,分别为淡蓝色和淡青色,淡蓝色的球拍上刻着青岩的名字,淡青色上刻着兰雅的名字,那次他们看到网球王子后便去买自己喜欢的网球拍,并刻上各自的名字,然后放着一个袋子里。而那支银色的竹笛是刻着“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字样。记得青岩送兰雅这支笛子时,兰雅真的是爱不释手,一直不离身,有时两人在海边相依在一起,听着海的声音和那优美的笛声,现在物还在,可是已经没有了当时的快乐,兰雅看着这些东西,眼泪又一次不由自主的掉下来。

    “咚咚”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兰雅连忙擦干眼泪,调整好心情,打开房门,门**在是手冢国光。,兰雅疑惑的看着手冢国光。

    “母亲让我叫你吃饭。”手冢国光看出了兰雅的疑惑,便说出了自己来的目的。

    “好的,谢谢您!”兰雅说完,便关上了房门,手冢国光感觉有些奇怪,便站在房门口等。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