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同名故事  练笔短篇完结版·之一(不同的故事)

章节字数:2955  更新时间:09-07-21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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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记:因为短篇的《樱花烙》也是我的娃。。所以不能被我无情抛弃咯,就把它放在这里好了~~可怜的娃,妈对不住你吖。。要不以后再帮你再开一篇新的文文好了,抱抱、

    话说,里面有不少可以被忽视的错误(嘿嘿。。),能无视的就华丽丽滴无视吧~~我实在懒得再改了。。表打我~

    我叫做冥雪香织,这是我“醒来”后别人告诉我的。在我脑海中,不存在一点关于过去的记忆,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听说世界上有一种法术叫做离魂术,会抹去他人所有记忆,所以,宫主说我可以去寻找那个可以帮我解开离魂术的人---他们说,当你深爱的人出现时,离魂术就会自动解开,你的魂会随着他的脉动复活。可是,我并非真正的冥雪香织,我之所以留在宫里,只是为了自保和习得自保的能力。

    我在这具身体里面已经十年,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就被宫主带回了冥宫。现在接受任务,将樱谷里的神医带回给宫主疗伤---可是神医性情古怪,他行踪飘忽且不愿被人寻得,喜欢出题让别人为难。

    当我赶到樱谷时,意料中的谷去人空,唯余一地风干的樱花瓣摆出七个字:

    烟花三月下扬州。

    这便是提示了吧。。看来神医给了我面子了。

    我决定先服从自己的猜测,而今三月未央,我潜入烟花之地等神医现身。江湖上一般有本事的人总爱卖关子,这是武侠小说里的定律;穿越女主一定要去青楼或者卖艺求得温饱或者特意等候男主出现,这也是穿越小说的通例。不过我已经过了做梦的年龄---或者说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合适做梦。

    我是冥宫的首席杀手。

    这十年,我努力学尽一切可学之物。除了杀手必学的武功,我还习毒,通晓咒杀,懂得巫蛊之术…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又处于风波不断的江湖,若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得变强。我不喜欢也不习惯依赖别人。

    但是古代淑女必需的琴棋书画,我一直学不到精处,但是,有前世的曲子,舞步又足够特别,再配上一定的轻功,如同飞天。我不打算隐瞒自己会轻功的事实,因为我发现很多女子的舞都有一定的轻功打底。我的时间不多,所以我需要一鸣惊人。

    而事实上我也做到了,一拢略带冥蓝的玄色青衣,配上倾洒而下的月光,勾勒了一个梦幻的脱尘仙子,配上一曲《梅花三弄》,七日药浴使汗香成了沁凉的幽香中含着中药特有的枳。相信神医如此便可以寻得到我,他给的要素我已经全部涵盖进去,若他执意不见,我便只能用强的了。

    我花名羽裳。在江湖上人人畏惧谈之色变的融水宫杀手冥雪香织是男儿身,亦很少有人见过真身,所以我不必忧虑泄露身份,即使被发觉,我也有足够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夜深。我把台上的妆卸下,镜子里面的人有着一张弱白肤色的脸,一扇宝蓝色的鱼尾扫过她细心勾画的眼角,比之上妆之后刻意描出的蝶翼,虽减了几分妩媚,却更别具风骨,引人遐思。也许很难联想这样的一个人,竟然沾满血腥,可是做了便是做了,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为那些人超度亡魂或者为过去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今日早已死去的自己哀悼。我只是想要活着,天下大义离我很远、很远。。

    我终于盼到,有人用笛子又重新吹了一曲《梅花三弄》,只是曲意变得更加清越,转折更加激越…我知道我等的人来了。江湖传闻,神医好笛擅音律。

    “你是谁?”我冷冷地把幻诗格在那人颈上,纵使驻颜有术,一个在江湖上成名如此多年的人也不该有一身明显属于少年的干净气息,即使擅于掩藏气息的顶级杀手在杀气下也有无法掩藏的属于年龄的气息。来者一身雪白衣衫,长身玉立,眉眼在月光下越发清远如画,手持一支通体碧绿的玉笛,挽住发丝的缎带和衣袂都在春天温和却尚未解冻的夜风里缓缓地飘动。。

    见我现出杀气,他唇角溢出一丝浅笑,端的风情破冰而出夺人心魂,即使如我心念坚定都有一刻走神---这对于杀手来说已经已是致命。我心生恼怒,却知道他敢只身前来一定有所依仗不能急躁,于是细细理清思路。

    “可是神医传人?”我撤下幻诗,换上敬重的语气。

    “能否请教曲名?”他没有回答,只是淡雅地微笑。

    我收幻诗回鞘,道:“不才,不知《梅花三弄》是否已被篡改成了《樱花三弄》?”梅花是高洁的花,而樱树喜啖人尸,心向志趣禀异。从神医留下一地樱花给我,我便知与我打交道之人嗜血,若不喜杀戮,那便绝对是残忍无情之人。

    他唇角的弧度愈发柔和,道:“不是《樱花三弄》,而是《樱花烙》。”

    我定定看着他,侧身让路:“请。”

    “我有条件。”

    “请讲。”

    “以后你脱离融水宫,随侍我左右吧。”

    我知我自己这几年是在报融水宫多年收容我之恩,也在寻找离开的契机,但离开后去侍候别人,却非我所愿。

    “既然如此,得罪了。”

    “你中了‘樱花烙’,已经是我的人了。”

    我蹙眉,“我并非女儿身。”多年的寡语让我几乎已经丧失跟别人解释的能力。

    “你误会了。。”,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之后又暧昧地轻吐出两个字,“也许。。”

    “‘樱花烙’在你刚刚吹的曲子里?”我避开一步,眉亦越蹙越深。

    “不错。如同人动情一样,伤在我身,痛在你心。”他把食指暧昧地含到自己口中,我的心突然狠狠**,我捂住心脏退后一步的同时,他拿出咬破出血的手指,用丝帕擦拭干净,道:“噬心之痛。”

    没有其他的选择,我转身离开,道:“‘樱花烙’是专为冥雪香织研制的吧。”

    “不错。费时良久。羽裳尝习巫蛊之术,不敢掉以轻心。那么,你以后就叫羽裳,是我的王妃。别急,你不能让我受一点伤。。不是么?所以只能贴身保护,也就这样最合适了。”

    我没有说话,算是默许。因为穿越前是女孩子,虽然十年早就已经让我适应了男子身份,但是我并不介意是否要男扮女装。对我而言,性别只是一个符号,如果女装有利,何乐而不为?况且完成任务之时,我多次借助红妆脱身。

    杨夜洛是王室寄养在外的皇子,其中的权谋之术不必多言,他如今要回宫,必定要寻找可靠兼有能力的人辅佐。在我刚刚成名之际,他和师傅---也就是已经仙逝的神医就选定了我。我虽无心卷入宫廷争斗,只想一心护他周全,但这世道如此残酷,又是杀人不见血的皇家,单凭一人之力,如何能够笑傲一世?思虑再三,我决定插手宫廷。

    我如今成了融水宫真正的宫主,而江湖上有相当一部分实力也已经被杨夜洛掌握。

    黎史记载:幼时因病体孱弱而寄居在外的六皇子夜洛天质纯良、才思冠绝,甫一回宫便得帝君宠爱,得御封洛王。有民间随侍女子名羽裳,才德出众,帝悦,并册为洛王妃。

    我回融水宫之前便知宫主决计不能苟活于世了,为免其苦楚,直接用当年他亲自交予我手的幻诗结束了他的生命,得了他下在我身上的毒的解药,聚集宫里众人,服者另立职位,其余格杀,将宫规按照21世纪的管理方法改进。雷霆手段整治下来,宫内人人自危,风气较前更有进步。

    杨夜洛从旁看着我做这一切,不帮腔不搭手。末了,他轻轻揽我入怀,道:“羽裳原来还有如此本事。”

    “权谋之术,羽裳自问不敢在王爷面前班门弄斧。”纵使他不在宫中长大,但这身份地位以及自身经历,再加上他谋定待动之事,定不容他不去学习这些。

    他看着我,目光愈发炽热。

    “王爷不要对羽裳动情。”我淡淡道。

    “人人必不是生来无情。”他把我耳际的发拨到耳后,“既然可以从有情变得无情,那么,…”

    “王爷不会希望我动情。”我掬起一抹甜美的笑容,这些年的锻炼,我早就可以轻松地控制自己的表情。

    “不,”他摇摇头不再看我,声音里多了一丝茫然“恰好相反,我希望你动情。如果没有情之束缚,我不确定‘樱花烙’可以完全控制你。”

    我回过头不再说话。

    然后他扶正我的身子让我正对着他:“所以,羽裳,爱上我吧。”

    我望着他诚挚的目光,一时什么都说不出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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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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