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风云际会  第八十七章 使节

章节字数:3073  更新时间:10-03-3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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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炙焰寒天的莫名负气,离奇出走,让夜合欢很难理解,也很不习惯。

    第二日早朝回来,夜合欢依然没见到那张明艳的脸蛋,心底就空落落起来。

    小鸡一身功夫,除了老夫那样的高手,一般很难找到对手。

    但夜合欢就是不放心,昨晚就让崔嫣派人出去寻找,可惜,至今没有确切消息传来。

    而眼前庆典将至,各国、各族来使不绝,虽有各司部尚书接待,但他身为一国之君,若想一身轻松,溜出去亲自找人,却是万万不容许的。

    就连听雨哥哥那里,不过几十米的距离,夜合欢都没有空当溜过去看一眼。

    倒是巫龙吟,因为有右相的身份,不时陪伴在身边,倒还让皇帝稍感安慰些。

    御书房接见了天翔大陆最大的种族——矣古族的来使。

    矣古族,类似于合欢前世的苗族,不管从衣着长相,还是风俗礼节,都很接近。

    这点,是夜合欢从来使头上,戴着的那顶银角饰帽,和另一个随从腰上挂着的芦笙认为的。

    矣古族的来使盛装打扮,头戴银角,发别银冠,项环银锁,就连衣襟袖口处,都有小小的银铃铛。

    能把银子,打造成灵巧的花样,又能挂满浑身上下,银光闪闪的种族。

    夜合欢以为,除了苗族这个神秘的民族,不会再有别的种族了。

    也许,这个矣古族,就是前世苗族的分支,或前身,也说不定。

    眯了眯眼,皇帝被那银光闪闪的饰品,晃得眼珠子发晕。

    对着眼前一对牛角,展开一个优雅客气的笑容,“贵使无须多礼,请坐,不知贵使特意要求单独见朕,有何要事?”

    矣古族的使者,银饰满身不算,还挂了一帘白纱,遮住了鼻子以下。

    微微抬起的美眸,隐含忧伤,朱唇轻启,音若黄莺,“尊贵的皇帝陛下,吾族不屈强辱渐至势微,族长年迈,后继难为,哀强国欺凌,依侬愿奉您为我族之王,年供天朝,甘为俯族,请您首肯。”

    咦?矣古族的来使,果然是女子,一般情况下,只有女子才会把自己用银子裹起来。

    而且,文言文说的居然也这么顺溜。

    再咦?天下竟有此等好事?不动刀、不动枪,就有大族俯首称臣?!

    眯着眼,再睨了一次银光闪闪的牛角,夜合欢微微勾起唇角,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哦?贵族一直秉持独善其身的立族观点,如今却是为何突然愿为我大夜俯族?使节是否能给朕一个满意的理由?”

    夜合欢坚信世间一个真理——陌生人不会无缘无故对你笑,除非你有让他(她)对你笑的东西。

    矣古族,天翔大陆势力最强的大族,也是唯一可与三国相抗衡的种族。

    并且,矣古族地处偏南,位于炙、凉两国边境。

    和夜国,那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遥远。

    而刚刚,在见这位蒙面的女使者之前,龙吟就提过,矣古族和夜国一向很少交际,五年前夜合欢登基,矣古族都不曾来贺过,倒是听闻,近年似乎和炙国皇族走得很近。

    女使者忧郁的美眸恍似泛出了水花,也不答话,竟然身子一俯,盈盈拜倒。

    夜合欢微微一惊,与三国并立的强族,外交礼节上,是不存在跪礼的。

    这女子身为强族使节,若不是有族长交代,岂会甘心俯首?

    走下了龙椅,夜合欢摇头道:“使节请起,您无须行此大礼,朕对您的要求,并没有点头的打算,还是起来说话的好。”

    “姐姐,你起来!不要求他!这人也不是个好东西!”

    美女使者没站起来,一边一个小随从倒突然叫唤起来,嗓音很清脆,有雌雄莫辩的清丽。

    “依羚!闭嘴!”美女使者清斥。

    那叫依羚的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凶恶的眼神就瞪住夜合欢。

    夜合欢扫了眼那小随从,刚才没注意,那别着芦笙,头缠蓝巾的小孩,皮肤细嫩,双眼水灵灵的,和他声音一样,清丽到雌雄莫辩。

    又是个喜欢女扮男装的小姑娘,夜合欢继续摇头,“这位姑娘说得对,使者实在无须求我,夜合欢不是个好人,所以,自然不会做那济世救民的事。”

    话说到这份上,依侬就缓缓站起了身,和依羚对视一眼,依侬道:“陛下,请您听依侬说明理由,然后才做决定可好?”

    夜合欢扫了眼这对姐妹花,点头,“请讲。”

    依侬所说的理由,在夜合欢听来有些诡异,有些牵强,后来说给龙吟听时,龙吟却觉得此事成立。

    当时依侬谓:

    矣古族之所以能在炙、凉的夹缝里存活,且敢于与三国并立,最大的原因,是矣古族拥有类似于娲族的秘技。

    所谓秘技,即医理、药理、密宗、奇矿等世间稀少的东西。

    听雨向往的‘紫甸坞’,就在矣古族境内。

    夜合欢以为,矣古族的秘技,即是武侠小说里的苗人巫术、虫蛊之类,那是世人皆惧之物,此间想必也不例外。

    依仗这些优势,矣古族在三强国间,生存了多年。

    族长也很是很精明的人,夜国天高皇帝远,想打也打不着,炙国和凉国却不会容许身边有他人酣睡,于是两国之间,族长选择了炙国为暗里的靠山。

    皇族与族里权威交往一直密切,利益均衡,相互牵制,如此,倒也平安无事。

    然后,族长的一对绝色女儿长大后,事情就出现了不可逆转。

    三年前,族里巫师突然告知老族长,矣古族在三年后,将有灭族之祸,祸起族长之女,但是长女还是次女,却不得知。

    族长自是不信,恳请炙国皇帝召人推演,推演的结果,和巫师的结果竟然一致。

    于是,想要保存矣古族的唯一办法,就是用那个祸源祭神。

    但因为分不出是姐姐还是妹妹,巫师就提议让族长把两个女儿都关押起来,等弄清是哪个后,再举行祭神仪式。

    一晃临近三年,巫师还是没推断出是姐妹中的哪一个,就和炙国祭师商量,提议让族长把两个女儿都送去祭神。

    族长难舍自己女儿,又不敢得罪巫师,族人又吵嚷不休,左右为难之下,突然就疾病加身,卧床不起,这下,更是让姐妹辩无可辩。

    身为父亲的族长,怎忍心让女儿掉进祭神的火坑,就派了心腹偷偷放了姐妹出来。

    然后让护卫护着姐妹两,追上前来在来夜国贺使的队伍。

    好在贺使队伍是族长病前安排上路的,并不知道族里发生的事,就这么,让两姐妹顺利到了夜国,见到夜合欢,并传达了老族长的授意。

    “祭神?”

    一直安静地听夜合欢讲故事的澜听雨,轻声重复,目含深思。

    “依侬是这么说的。”夜合欢点头。

    矣古族祭神的的方式很残酷,依侬说的时候,声音都是抖的,依羚也目露恐惧。

    正吃午膳的皇帝,挟了筷子肉丝,在酱碗里蘸了一下,塞到嘴里,津津有味,“很吓人,听雨还是不要知道那么清楚的好。”

    “矣古族祭神很神秘,普通人无法亲见,只是听闻,最恶心的一种,是剜人的眼珠和心脏,然后趁着热气,蘸着一种调料吃,生吃,合着血吃。”龙吟右相清清冷冷,语调都不带起伏的道。

    这小乌鸦,非要在这个时候,挑最恶心的说!

    皇帝夜合欢郁卒地嚼着嘴里的肉丝,眼前晃动的是血淋淋的眼珠和心脏,食不下咽。

    低头想事情的澜听雨,一直没听到多话的皇帝说话,抬起了墨黑的眼眸。

    却见怨念的皇帝,含着一嘴肉丝,吐也吐不出,咽也咽不下的糗样,不由悄悄翘起了嘴角。

    “龙吟小乌鸦,你怎么可以这么歹毒!”夜合欢费力地吞下了那没嚼烂的肉,对着眼带笑意的美人右相扔了一对卫生球。

    然后发现了他听雨哥哥翘起的嘴角,不由大大咧开嘴,“听雨,那个依羚会吹芦笙,依侬说好听得寨子里的鸟都不飞了,等让她吹给你听去。”

    “芦笙?嗯。”听雨点头,看了看屏风边的一撮毛和火狐,又无奈地摇头,“小影,又这样盯着金珠不放。”

    彼时,火狐金猪趴在皇帝的软榻上,一撮毛把脑袋搭在榻上,身子瘫在地上,一双鹰目,‘含情脉脉’盯着金猪那双漂亮的狐狸眼。

    金猪不耐地往后挪了挪,一撮毛的脑袋赶紧‘深情’地往前蹭了蹭。

    金猪再挪,一撮毛再蹭。

    看着一撮毛这个花痴鸟,它主子皇帝很无奈,“也不知这傻鸟犯啥疯病,明明那孔雀五颜六色,花里胡哨好看些,它非看咱家金猪是个事!等我教育它。”

    “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鸟,教育?先教育它主子才是正道。”美人右相说话,向来不考虑他家皇帝的自尊心。

    一撮毛的主子?不就是我?小乌鸦这是在说我了?我都花痴谁了我?

    呃,一撮毛的主子是我,那自然金猪的主子就是听雨。

    想起自己渴望听雨、讨好听雨,而听雨哥哥爱理不理的模样,可不,和现在的一撮毛跟金猪的场景委实相像。

    夜合欢恶狠狠瞪了眼一撮毛,俺好好的帝王名声,都被你个花痴鸟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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