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章节字数:4576  更新时间:10-07-23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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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晓岚从衣柜里拿出一件水蓝色长裙,上面点缀着颗颗闪闪发亮的水钻,款式也很别致,至少方可言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白晓岚拿着那裙子在她身上比划了一下,接着又摇摇头,扔下。

    接着又从里面翻出一件大红色紧身短裙,还没比划就直接被她扔在了地上,如此,一来二往的方可言站在那边大半天了,她也没挑到合适的。

    看着被她扔的满地的衣服,方可言着实为负责这里的服务生掬了一把同情泪,这得花多少时间整理啊,整理不是说挂起来就好了,必须要拿去洗衣店洗了,仔细烫好了才能再挂在这衣橱里。

    白晓岚还在不断的扔着,一边叹气一边喃喃自语:“怎么回事,怎么就找不到一件合适的?”

    闻言,方可言有些无奈,长得普通又不是她的错,错就错在为啥要答应做她的伴娘,错就错在她这些个衣裳太高档了,实在是与自己不搭调。

    暗自舒了口气,方可言看了看表,指针指向四点五十分,快要晚餐时间了,她肚子也咕咕的叫了起来,作为一个餐厅服务员吃饭都比正常时间早,这样客人来吃饭的时候才能很好的服务客人。

    “哇,找到了。”

    一声惊呼打断了方可言的神游,只见她手中提着一件粉红色连衣短裙走了过来,那裙子大概及膝,抹胸式的领口,裙摆上缀着好几层粉红色的细纱,几颗水钻和小花儿固定成很自然的褶皱,这裙子很美却也很别扭,方可言忽地想起了芭蕾舞演员的那套衣服,难不成白晓岚还想让她在婚礼上舞一曲才甘心?

    “嗯,很不错,就这件了,你没意见吧?”白晓岚似乎很满意的点点头,笑得一脸的温和,水水的眼睛里闪着熠熠的光芒。

    方可言接过裙子,努力将微笑扯到最自然:“我没意见。”

    果然是情敌相见分外眼红,方可言不相信她白晓岚真的找不到合适的伴娘,不过是想向炫耀罢了,胜利者在失败者面前永远是骄傲的。

    方可言在心里冷笑,白晓岚,就看看你要耍什么花样。

    明轩,明天就要见到你了呢,你躲了三年,看你明天还要怎么躲,明天……看起来会很精彩呢。

    方可言淡淡笑了笑,忽然有些期待明天了:“这样的话,我先回去工作了。”

    真是一刻钟也不想要再呆在这里,更不想看到眼前这张美丽却伪善的脸。

    “可言,记得明天早上八点之前要到哦。”白晓岚大眼睛里闪着浓浓的期待。

    白晓岚这是在提醒她明天早上八点之前要来这里报道吧,毕竟在结婚的前一天找到自己的情敌来给自己当伴娘,那可是件很风光的事情。

    方可言挂起惯有的微笑,友善的说:“好的,白小姐,我先去工作了。”

    下班后,方可言抱着那件衣服回到了家,当她把这件衣服挂在衣柜上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很蠢,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么?就算明天问了明轩又能怎么样?人家压根就没把自己当一回事儿,不过是当一回跳梁小丑,娱乐了别人罢了。

    可恶!真是被那女人给刺激得脑袋都犯浑了,方可言越想越气愤,扔下那件衣服蹭蹭跑下了楼。

    愤愤然拿着水壶添了一壶水,插上插头按下水壶开关,又从旁边的茶叶罐子里狠抓了一把茶叶丢进水杯,暗黑色的茶叶一条条,像细小的毛虫一样堆叠在玻璃杯底,光从颜色质地上看来就不是高档货。

    茶壶里发出嗡嗡水声,方可言边敲着手指边等着开水,黄昏最后一缕赤黄从破旧的窗子外投射进来,在她身上印着斑斑阴影,她纤瘦的身影被拉得老长。

    不知不觉陷入记忆漩涡,那些已被埋的回忆,哗啦啦的全浮现在眼前……

    那是,六年前了,方可言的家里突遭婚变,方母红杏出墙,方父终日愁容满面,方可言和弟弟方可语像被人丢弃的小狗,孤单单地相互依靠也索取不到一丝丝温暖。

    从那以后,处于青春期的方可言每天都非常抵触回家,家里的气氛太沉闷,闷得喘不过来气……

    没事的时候,方可言会呆呆地想着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的问题,比如:向来恩爱的夫妻为何会在转眼间变成隔世仇人,用手中的利刃残忍划破温馨完整的家庭。

    那时候方可言是忧郁的,一不小心就会见到她翦水似的眸子里氤氲哀愁,整天像个林妹妹似的病怏怏地,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索性,世界还是被阳光普照的,方可言很快就找到了令她欣慰的事情。

    那个精灵一般帅气的男生,带着周身光芒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总是用那张蕴满灿烂的笑脸,笑嘻嘻地令整个教室充满欢声笑语。

    方可言忧郁又羡慕的目光总追随着那道颀长的身影,每次见他开怀大笑时,就想:是什么令他可以无忧无虑?是什么令他周身泛着令人倍感亲切的光芒?

    也许是方可言的目光太频繁,也许是上天冥冥中早有安排……

    那个欢快的精灵终于注意到了这双饱含哀伤的眼睛,每当四目偶遇时,他总是朝她眨眨眼,然后露出一口白牙,笑的一脸灿烂。每当方可言接到这个笑容时,心里总是有些安慰,原来太阳还是温暖的。

    那天晚自习,英文老师说要测验,中考前夕总是有做不完的测验,两节课就这么测验完了。

    众人都在交卷时,方可言还在与一道难题厮杀。有人从她身边走过,带着一阵风卷起了桌上的试卷,方可言抬头看了一眼,那熟悉又匆忙的背影一晃而过。方可言淡然笑了笑,又低下头去做试卷,忽然一张卷子出现在她眼底。

    “麻烦帮我写个名字吧,我忘记写名字了。”

    富有磁性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修长的手指指向那整齐的试卷上,方可言答不出来的那道题上轻轻点了点,泛白的手指像蝴蝶一样飞走,方可言默默看了一眼,含笑在那试卷上写上他的大名―――明轩!

    明轩接过试卷淡淡的说了句:“嗯,字写得还不错。”转身将试卷交到了讲台上。

    淡若水的交错拨乱了方可言懵懂的心。

    那一刻,是无意间种下的情种,混乱地等待着生根发芽。

    那一次,是他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令方可言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悸动。

    而令方可言一直疑惑的是:明轩为什么会知道她做不出那道题?难道只是那匆匆一瞥?

    事实证明,交集总是短暂的,交集后的痕迹却是不可磨灭的……

    某天,方可言从同学口中得知,明轩早有了女朋友,还是学校的校花。

    当时,方可言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觉得就这样看着明轩灿烂的笑脸也是一件好事。

    转眼,初中已经毕业,方可言本来就没抱多大的希望,成绩单下来时她也没怎么惊讶,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只是不及格的科目要重考才能拿到毕业证书,于是她苦着脸拿着数理化三门试卷在教室里努力的钻研。

    向来逻辑观念不强的方可言,在与那些难题厮杀了一阵后,便弃沮丧地缴械投降。

    正当她拖着额头无比郁闷的时候,试卷上的光线暗了暗,下意识的抬起眼,教室门口站着一道颀长的身影,蓝白相间的衬衣配着白色牛仔裤,那个快乐的精灵挂着一如既往的笑容,逆光站在空荡的教室门口默默看着方可言,黑幽幽的眼睛因为笑而眯成一条缝,深邃中带着柔软的光芒。

    那一眼令方可言手足无措,被动地勾了勾嘴角,淡淡地朝他笑笑,逃避似地埋下头继续钻研着数学题,只是那失了节奏的心跳,揭示着自欺欺人的下场。

    洁白的试卷上有团阴影压下来,眼底出现一只冰激凌,淡淡的香草味散发着阵阵冰凉,方可言局促地抬起眼,明轩俯视着她,嘴角带笑:“先吃吧,待会儿化了。”

    握着冰激凌的手,指节修长如竹,隐隐泛着冰白,方可言白皙的脸顿时上飞上两朵红云,说了声“谢谢”,低头接过冰激凌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明轩在她前面的位子上坐了下来,抽起她桌上的试卷翻了翻,故作惊讶地说:“数理化不及格?嗯!你很厉害。”

    方可言没在意他夸张的语气,她的成绩向来都不好,那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只觉得当时的教室里很明亮,明轩浓密的睫毛扫在眼睑上,画出一片淡淡阴影,笔挺的鼻梁下薄唇轻抿,勾成了一条深刻的曲线。

    正当方可言看的入神的时候,明轩忽然抬起了眼睛,他黑亮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随即朝她展开笑容,那灿烂的笑容对方可言而言就是一种魔咒,青春岁月,心思懵懂,方可言乍然接触到他的目光,还是不好意思的将目光撇开。

    六月天里,竟然紧张得浑身涔涔的冒出一身冷汗,她努力的掩饰住不断加速的心跳,故作不以为然的白了他一眼,说:“你发财了?没事干嘛请我吃冰激凌?”

    明轩没有回答,只朝她身边挪了挪,脸上的笑容更深。

    他们离得很近,近得方可言都能嗅到明轩身上散发出来清新的香味,也能感受到明轩的呼吸,温热的气息似有若无地扫过她垂下的脸庞,令乱了节奏的心跳更加混乱,明明手中握着冰激凌,却觉得手心如被火烤一般,手心一片粘腻。

    “我帮你吧,你看你这几道题都做错了。”明轩指着她刚刚做的几道题,将试卷放到了桌子上。

    一时间,方可言有些囧也有些高兴。高兴的是明轩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现在肯帮忙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啦。囧的是,在自己倾慕的人面前做错题,着实有些杀面子,虽然她真的对这些题目无可奈何。

    好在明轩似乎没注意方可言的不自然,直接抽了她手中的笔,慢慢替她讲解了起来。

    方可言不得不承认,明轩认真时的神情很迷人,乌黑的短发闲散地盖着两道修眉,一双星眸深不见底,即使是在大笑时,那双眼睛总是黑幽幽的,令人看也看不清。

    方可言就弄不懂,为什么他每次上课都在调皮,从没见他认真听过一堂课,成绩却很好。她曾这样问同桌,同桌摇头仰天长叹:“这就是天才与白痴的差别啊,唉~!”

    当时,方可言觉得同桌有些恶搞,不过有些人天生就读书的材料,一目十行且过目不忘,还能举一反三,就像明轩。而有些人注定与学习无缘,就像方可言,她也不是没有对学习下过苦功夫,只是那苦功夫下了却没有收获,于是放任了、懒散了……

    时间过得很快,方可言还没沉醉完,那些难题已败在明轩的笔下。方可言拿着做好的试卷认真向明轩道了谢,怀着感激的心将试卷交到教导处。

    走出校门方可言又茫然了,她不想回家又没有朋友可以出去玩,正在她无聊的压马路的时候,明轩又出现在她面前,他仍旧笑的一脸灿烂,走过来对略带神秘的说:“方可言同学,有兴趣跟我去一个地方吗?”

    “去哪儿?”

    明轩狡黠一笑:“去了就知道了,去不去?”

    方可言寻思着也没什么地方可以去,就去呗!

    于是和他并肩而行,他领着方可言来到了河堤上,夏日的河堤上,一排排白杨迎风而立,阵阵清风把树叶儿吹得沙沙作响,也许是那天空太过湛蓝,也许是那流水太过轻柔,也许是岸边的人儿太过令人眷恋,那一天,他们敞开了心扉谈天说地,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后来明轩总是时不时的找方可言出去玩,久而久之他们便成了同学们眼中的一对情侣。其实他们连手的没拉过纯洁的很。但别人的嘴,又岂是他人能够掌控的,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一切总是逃不过它的安排的,命运让方可言失去了她最珍爱的,却弥补了她最需要的。

    那一天,是个令方可言痛彻心扉的夜晚。方母终于逮到机会跟别人跑了,方父暴怒的样子吓倒了方可言,方可语一脸的无辜呆在角落,闪着清澈的大眼睛手足无措。

    方可言伤心欲绝的奔出了家门,放肆的奔跑在马路上,心里淤积着悲愤令她萌生了轻生的念头,当她跨足那一辆辆飞奔的车前时,懦弱的心还是将她拉回了人行道。

    陌生的城市里,连死也成了一种奢求,生活是何其的悲哀!

    方可言挂着满脸的眼泪,漫无目的的游荡在拥挤的街上,一直到了深夜,她仍然徘徊在街头,风吹散了泪水却吹不干泪痕。一股无力感油然而生,她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怎么会变得这么陌生,陌生得找不到一丝方向感,更找不到一个能栖身的角落……

    霓虹灯下,行人渐散,夜风轻轻刮着,似乎想要拂去萦绕的悲伤。

    茫然的眸子里,忽然闪过一抹熟悉的身影,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高大的身影,焦急的寻找着什么。

    心再一次被揪紧,方可言站在路灯下,默默看着对街那抹匆忙的身影穿梭在夜色里。

    是明轩啊,他是在找什么?是我吗?

    嘴角勾起令人心伤的弧度,心里期望着那团光芒能将她笼罩,可是脚却挪不动,嘴也张不开,只能静静看着他觉察似的回眸,紧蹙的修眉渐渐舒展,慌张的神色从他俊朗的脸上褪去,逐渐被那抹灿烂所取代……

    只是那抹灿烂里却蕴含着疼惜和温柔,是……眼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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