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留条后路

章节字数:2808  更新时间:22-05-1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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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忆柳并不关心他们的想法,她在想着,到底要不要插手管教唐泽。她心里很是清楚,母亲对她是有不喜甚至防范的。在这一点上,古妈妈也算是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挑拨离间的目的。插手吧,或许就会跟母亲的感情越来越对立。不插手吧,唐家将来的家业,怕是要毁于唐泽之手了。

    唐忆柳很想不管不顾,一走了之。可自从九死一生从月铭山庄出来之后,她终于想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了。

    唐家,就是她最后的退路。

    她想了很久,最终还是绕过林默娘,直接去找了唐征。她提出想要亲自教养唐泽,唐征自然是无有不允的。林默娘对唐泽的溺爱,唐征也早就看在了眼里。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林默娘不由自主地就当成了珍宝。虽然多多少少也是受了古妈妈那老货的蛊惑和撺掇,但林默娘本身的确也有问题。古妈妈的各种谗言,也只不过是暗中迎合了林默娘的心意罢了。

    之前唐征总觉唐泽还小,等到三岁之后再严加管教也来得及。现今唐忆柳自愿接过唐泽的教养任务,唐征自然欣然应允。对于从小就跟着自己在书房里泡大的二女儿,唐征自认为还是很了解的。唐泽要是能学到她的那些心性和手段,将来接下这偌大的家业,并把唐家发扬光大,就指日可待了。

    于是,自那之后,唐忆柳就无视林默娘的抗议,把唐泽带在了身边。

    她为唐泽量身制定好了许多计划,包括强身健体,读经史子集,学习算法,关注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兴趣培养,时事思辨,甚至算计人心等等内容。唐泽被自家二姐操练地苦不堪言,屡次想逃回林默娘身边,都被唐征阻止了。唐征对于唐忆柳制作的规划很满意,并给与了大力支持。这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阻止林默娘的干预,以及随时配合唐忆柳的学习进度,对唐泽进行各种考核或者惩戒奖赏等内容。

    于是,生来懒散的唐二小姐,突然就被逼无奈变得很忙。除此之外,在银杏过来送墨香斋的利润和账本时,唐忆柳还让她替自己去办了一件大事。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波澜不惊,按部就班地过着。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之间,五年过去了,唐忆柳小同学即将及笄。

    在这五年里,唐家其实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比如三年前,唐忆锦就已经嫁给了一个清贫的书生。

    自打唐泽的事情过后,唐忆锦对自家妹妹就产生了盲目崇拜,几乎对她言听计从。这门婚事,也是和唐忆柳商议过后才定的。

    这书生名叫王珍,本是书香门第,家境本来不错,颇有些祖产。只可惜,这孩子命不大好,幼年时便遭遇了父母早亡。自父母去后,家里就断了进项。王珍之后便跟随祖父母一起生活,祖孙三人相依为命。

    为了供养他读书,祖父母遣散了家里所有奴仆,隔三差五变卖些值钱的东西维持家用。虽王家是有些祖产,可即便再多的钱财,也经不住坐吃山空。出的多进的少,眼看着王家很快就没落了,逐渐变成了一个空壳子。再这样下去,怕是连祖宅都要保不住了。

    不过好在王珍很是争气,十八岁就已是“秀才”。之后看家里为了让自己读书,已经变得家徒四壁,于是他就边继续学习准备考试,边揽些写写画画的活计补贴家用。他的字写的漂亮,诗作也文采飞扬,画技也极高。加上他也是附近几个镇子小有名气的小秀才,他的作品逐渐也水涨船高。虽不能说是一字难求吧,但也有不少人愿意花高价争相请他写诗作画。因此,祖孙三人倒也过得衣食无忧。

    有一天,唐忆锦和唐忆柳一起溜出来喝茶看戏,就看见他正在戏园子里舌战群儒。他接了一单活计,就是为台上正唱的那个当红花旦画肖像。可正当他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认真作画的时候,突然围上来一群人,开始嘲笑他,嘲笑的内容无非是读书人竟然喜欢阿堵物,沾染了满身的铜臭味,不配做秀才。

    他本不欲理会这些人,可这帮混人竟要掀他的画摊。他当时就掷笔起身,反唇相讥:“汝等自诩清高出尘,可在下请问,国库无银,何以御外敌?家中无银,何以供汝吃穿住行?汝等若无银钱,又哪里来的力气吃饱喝足后,来这里无事生非?在下自用双手正正当当赚取银两读书,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在下还亲自奉养高龄的祖父祖母,汝等又有何资格来此嘲笑在下?汝等父母高堂也要赚钱供养汝等读书,汝等怕是也要回家嘲笑自己的父母高堂满身铜臭俗不可耐?圣贤书上,就是教给汝等这些忘本行径吗?”

    那群人听闻此言,皆有些讪讪。

    王珍重又坐下,执起画笔:“无事就都散了吧,别挡着在下作画。”

    恰好戏园子主事之人赶来了,那帮所谓的读书人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

    说也巧了,唐忆锦和唐忆柳在散场的时候,又遇见了他。他只抬头看了唐忆锦一眼,俩人一对视,脸就都刷的红了。

    过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王珍本来也有些忌惮别人说他攀附权贵,左思右想后,提亲的时候就跟唐征说了:聘礼他家出多少,唐忆锦的嫁妆就出多少。宁可少出,也绝不能多给。且成婚之后,王家绝不会沾唐家半点便宜。

    王珍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家人竭尽全力,拿出了一份体面的聘礼,风风光光迎娶了唐忆锦。唐家把聘礼和嫁妆合作一处,又都给回了唐忆锦。但这些财物,就成了唐忆锦的私产,王家分毫不动。

    至今俩人成婚已有三年,最初质疑他攀龙附凤的那些,早就已经闭嘴了。王珍依旧靠给人写写画画赚些银钱,如今有了唐征做岳家,请他写诗作画的倒是更多了,他的身价也更高了些。对于这些隐形的好处,王珍心知肚明,却也坦然接受了。他做人光明磊落却不迂腐,只隔三岔五买了好东西,多多孝敬岳父岳母。

    唐忆锦也不是个嫌贫爱富的人,她凭着自己精湛的刺绣技艺,也时常做些绣品来卖。期间王珍还下场一次,但并未考中。他也不气馁,依然专心读书,准备再战。本来么,进士及第何其难,像他这样年轻轻便已是秀才的,就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更何况是高中进士。多数人一辈子都考不中,少数人考中的,也都至少要而立之年以后了。

    半年前,唐忆锦又为王家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王家人丁凋零,这个孩子给一家人带来了无尽的幸福和快乐。俩人两情相悦,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唐忆锦上无婆婆立规矩,下有娘家家境殷实无人敢欺,俩人真的算上是神仙美眷了。

    唐忆柳就是看中了王珍小小年纪不骄不躁,稳重踏实务实,不迂腐,懂得变通的性格。品质上就更不用说了,单看他对祖父祖母的孝顺以及待人接物的风格,就知他心地醇厚又不失棱角。

    她看出王珍其实学识很渊博,读书上颇有天赋,关于治国齐家也颇有一套自己的看法。假以时日,即便在官场不能飞黄腾达,在其它方面,也一定不会是池中之物。

    至此,唐忆锦算是已经有了最佳归宿。

    而唐泽,如今早已经变成了唐忆柳的小跟班一枚。

    自从他屡次反抗无效后,就只能乖乖被唐忆柳和唐征好好打磨起来。不过时日一长,他也尝到了甜头。比如唐忆柳让他好好强身健体,起初他觉得太苦了。可等他大一点了,发现自己的身高比同龄孩子都高出许多,并且打架从没输过,还俨然成了一群小伙伴的小头领。入了私塾以后,每每先生又都夸奖他字写的最漂亮,小小年纪对文章竟然有极好的见解时,他更是美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尤其后来,他人小鬼大的觉察出,这个看似冷冰冰的二姐,其实并没有那么冷血的时候,心态就更加放松了。

    总之,唐忆柳自己认为唐家的一切,都已经走上了正轨。既然如此,这里就已经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那么,就开始实施自己筹划已久的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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