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贰拾】

章节字数:4326  更新时间:10-07-1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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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破旧的经书而已,然而景大爷把他放在桌前,双眼盯着它,已经足足有三四个时辰了。破旧的封面,沾上了灰尘,页面因为时间的关系,原本淡青色的封面已经染上页黄,缝制这本书的白线有一些已经断裂。书面上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道德二字,剩下的只有半个经字。

    翻开这本书,只见

    【第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恒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这些古老的智慧在景大爷的眼里不过是天书上的催眠符,要说他为什么看了这么久没有睡着,只是因为,这些字异常的娟秀,而景大爷十分肯定,自己一定见过它们。

    究竟是在哪里见过呢,景大爷的头脑中开始将自己的人生翻一遍。

    19年来,自己安安分分的在渝州里,始终以发扬逝去的老爹留下的永安当为目标,专研古物,战战兢兢的努力工作者,直到不幸遇见了唐家大小姐,被搞得鸡飞狗跳,连地契和银票一起带走,生活才起了一点波澜。

    没有,真的没有它们的影子,或许是自己以前研究过这样的古物呢,但是看起来又不像,这书面的纸质封皮,很明显是不久以前的,凭自己的对古物的了解,可能是三年前的,也值不了多少钱。

    放下这本道德经,,收进自己的柜子里。景天躺在自己的床上。闭上眼,忽的,有一张熟悉的信,从自己脑海里闪过。

    【景天兄,掌门曾经教诲,天地人生,因缘际会,很多事必须亲临方知,今生的劫,必须亲手解开,当时长卿并不明白,如今历经种种……】(同样的字体,只是当时长卿是要离开景天去找紫萱)

    这封信,怎么会,在梦里见过的吧。

    长卿,好熟悉的名字,是梦中那个白衣公子的名字吗?

    景天仔仔细细的想把脑中的信的内容再看一遍,可是那记忆就像流水一样播放过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想想想,还是没有印象。

    算了,想这些又没有好处,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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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早上。

    在梦里正开心的迎接金子的景天忽的感觉到自己已经到了冰天雪地严寒的漠北,很冷,冷的睡不着。

    旁边还有一只饥饿的漠北白熊正流着口水看着他。

    那只白熊忽的开口。

    “死,…………臭…豆…腐。”

    景天一下子张开自己的眼睛,“好冷。”

    只见自己身上的被子已经被雪见扔到地上。雪见的黑眼珠睁得圆圆的,一张樱桃小嘴嘟了起来,景天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雪见的背后的三味真火。

    “堂堂…唐家大小姐,你这么早来,有何贵干啊?”景天爬下床,,面对这样的情况,景天已经见怪不怪了,拿起挂在衣架上的衣服,背着雪见,穿衣。

    “昨天晚上,你居然,让我在那个鬼地方等了那么久!”雪见的声音里有很大的怒气,不过更多的,是伤心。“是你把我的房间搞得一团乱对不对!”

    “堂堂…唐家大小姐,说话可是要有证据啊。”景天穿好衣服,从衣架后面走出来,打了一口哈欠。“肚子饿不饿,要不要一起吃个早餐,阿福做的包子很好吃的。“

    “死……”雪见一脚踢在眼前那个伸懒腰的人的腿上,“臭豆腐,本小姐以后再也不管你的事了!”还不解气,抓起旁边的枕头,打在景老板的头上。

    打打打,打死他。

    景天也不反映,任她打:“蛮舒服的,其实呢,我还是觉得粉红色的衣服不搭你。”

    雪见停了下来,粉红色的,他怎么会知道?气结,难不成他还特地看到她一个人在那边等他!雪见的三味真火烧得很旺,最后,加上了羞愤,怒瞪了景天一眼(眼里有些雾气),跺脚奔走而去。

    其实景天怎么会不知道她对自己的情意呢,想一想,其实要结婚的话,与其挑一个外面的女人,外貌和家世都是一等的雪见是最佳的人选,她是个可爱的女人,但是在景天的心里,仅仅是个妹妹,就像是邻家的妹妹一样。景天一直婉拒她的情意,,她在他身边那麽久,景天的心里也带着歉意了。

    这次,好吧,我承认是我太过分了,等一下到街上挑一些胭脂水粉(昨天晚上大部分都被自己扔掉了)来表达我的歉意(要知道景老板从来不为别人亲自上街买东西的)。

    所以这天,不懂胭脂水粉的景老板带着四个随从姐姐出门了。

    景老板走过热闹的大街,后面四个白衣的婀娜多姿的四个女子各有各的风采,站在景老板的背后,随着景老板,进了一家胭脂铺。

    一刻后,景老板的四个随从女子的手上都提了看起来鼓鼓的布袋,跟着景天从铺子里走了出来。

    街上什么都有,混沌摊的叫卖声,买菜的老伯,还有买孩童的小玩意的摊子。

    “景老板,现在的鸡蛋特别新鲜,这个摊子平时多谢你的照顾了。”一个中年妇女提着一袋鸡蛋站在景天的面前,是要送给景天的。

    “不客气不客气,大婶您家的鸡蛋特别好吃,那我就收了啊!”景天提过妇女手上的白色布袋,随后递给身后女子。那女子接受到景天的眼神,拿起一张银票:“大婶收着。”

    那个中年妇女像受到惊吓一样连忙推了回去:“不用了,景老板。

    “您家的小蛋蛋正在长身体呢,需要补充些营养,大婶您就收了吧。”景天拿起银票放到大婶的手里。

    随后一笑:“要是大婶真觉得过意不去,以后让小蛋蛋长大后帮我算算帐吧。”

    景天知道,那大婶的丈夫有病。

    那大婶迟疑片刻,眼角有泪渗出:“是是,景老板,蛋蛋一定会好好读书的。”

    “哎呦,是景老板啊,店里有新进的上好的丝绸。”一个布店的老板走到景天的面前。

    景天看着布点老板典典的大鱼大肉的造成的肚子,笑了一下:“好啊,反正今天也没事。”

    然后景天又转向身后的四个姑娘:“姐姐们,等一下喜欢什么衣料尽量拿。”

    四个女子面面相语,看来这下收获不少了。

    于是景老板带着一马车的布,从布店老板的眼泪里(被收刮得血本无归)驾车而去。

    景天坐在马车里,拉起窗帘,穿过人海,看着街上的热闹的场景。

    “妹妹,你喜欢那一块布啊?”红莲问道。

    “这块,这块…。。”绿珠开心的数着马车里囤积的湖绿色的丝绸。

    “你瞧,这块多适合白荷妹妹啊,有镶丝呢,用来舞剑肯定特别好看。”蓝姝说道。“可惜白荷妹妹现在在外面驾马车,看不到,不然就该开心死了。”

    “咱们回去让她试试。”

    “好呀。”三个人同时应道。

    景老板看着车窗外,人群中,只见,一个大概四十多岁的汉子,衣衫破烂,脸上都是灰尘和脏东西,头发蓬乱,正在向路人乞讨,手上拿着一只带着缺口的黄色旧碗。

    景老板的眼睛一亮,那,不是普通的碗,不会错的,经过了这么多年对古物的研究,一定是汉代的陶碗!虽然那碗经过了灰尘的洗礼,就算是内行人也不一定看的出来,但是景天就是知道。

    “停车!”景天朝马车外的女子喊道。

    那女子头发全部梳起,十分光洁,“吁”的一声,马停了。

    “老爷,有什么事吗?”那女子问道。

    马车的门帘另一女子的纤纤玉手拉开,景天走近驾车的女子,在那女子的耳边耳语了几句,之后回到马车里,门帘又放下了。

    要是由景天直接跟那乞丐交涉,肯定会曝露那个碗的价值,因此,由白荷来买他手里的碗,是最好的办法,在外人看来,又像是景天好心给那个乞丐钱的。

    白荷带着钱袋,下车,走到那个乞丐的身边,温柔的说:“这位大哥,你一定是一时失济吧,这里有五十两银子,给您的,我们家老爷说了,只要您把您手里的这个碗给我们就行了,当做他施善的纪念品。“

    “我的碗?”那个乞丐低头看自己那乌漆麻黑的碗,居然有人用五十两来买自己的碗!

    真是奇迹了,不过这种事少之又少,难不成手里的碗很有价值?

    于是乞丐假深沉道:“我知道我这个碗的价值,一百两。”

    白荷犹豫了,随后拿出钱袋:“好吧,一百两就一百两。”

    那乞丐欣喜若狂,随后拿出手里的碗,准备交钱。景天看着那只碗就要到自己的手上,放下窗帘。心都要开花了。

    忽的,一个熟悉的却又冷静的声音响起,打碎了景天的幻想。

    “这位姑娘,这个碗是汉代的陶碗,不止一百两,这位乞丐兄看来也是身在困境,何不实价卖给他呢。”

    怎么会有人知道这个碗是汉代的陶碗?除了自己,按道理说没有人会知道了才对!难不成遇到知己了?

    接着那乞丐的声音响起,“对啊,你们是在骗我。一口价,三百两!”

    接着白荷回到了马车上。

    景天又抛了一个钱袋给她:“三百两就三百两。”

    白荷拿着沉甸甸的钱袋,回到乞丐的面前:“我们家老爷说了,三百两就三百两,希望你好自为之。”

    那乞丐拿起那三百两,藏进自己的袖子里。“谢谢姑娘!”

    景天再次拉开窗帘,只见白荷和那乞丐说着话,傍边站着一个穿着白衣,发束玉带的,腰间配剑的公子的背影。

    那个背影,景天在梦里见过很多回了,在风中凌乱的背影,单薄但是却坚实的背影,曾经为他挡住凶猛的非人的攻击,曾经在他的面前走远,残忍的离开他的背影。

    心中锦瑟,到底他是谁。

    景天看着这个和自己同样认出是汉代陶碗的公子,眼睛一动不动,忽的,那个白色的背影离开白荷和乞丐,走到街上去。

    看着那个背影慢慢在景天的眼帘中消失,景天的喉咙越来越紧窒。

    “老爷!碗来了!”

    景天猛然醒悟,推开白荷递上的碗。

    “呀,老爷!”不顾着那汉代陶碗碎掉的声音,景天冲出了马车。

    跳下马车,景天看着那个白色的背影越走越远,拔腿就追。

    那个白色的背影却还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景天推开一个个挡在自己胸前的人。

    然,白色的背影淹没在人海中,再也看不到,那清香之人。

    留下景天一个人,死死地盯着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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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卿为村里的孩子买了些新的鞋子,基本关于父训子孝的书,放在背上的包里面,回到红柿村。

    “哥哥回来了!”刚到村口一大堆孩童簇拥了上来。

    长卿一手牵着一个孩子,回到蜀山弟子暂时为他们搭建的屋棚里。

    “哥哥买了好多鞋。,给我的吗?一个头上有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上前开心的撒娇道。

    这里因为狐仙的侵犯,没有粮食,没有衣物,这里的孩子没有书读,因为丈夫们都被狐仙勾引走,这里的妇女都对自己的孩子有些怨气,连普通的教育也不管。孩子们也慢慢的变得野起来。

    “把诗经念完,否则免谈。”长卿撂下这句话。

    “哥哥!”

    夜晚。

    油灯下,批阅完小娃们的抄写的诗,长卿在众多的书中翻阅着,寻找有关狐仙的资料。

    这里的窗户尚不结实,屋外的寒冷的风很直接的吹了进来,披着的紫色外袍也被吹动。

    不是忘记,只是逼自己不去想起。这一生,生死隔开了他们,而他就连死也没有权利,于是他对自己下了一个诺言,一旦完成蜀山复兴的大业,就去追随他的景兄弟,无论将来怎么样,生或死,他只求,跟他在一起。

    冷风吹过,油灯中的芯忽然灭了。

    在这种有限资源的环境中,油灯也是宝贵的。

    长卿放下书,走上床,准备就寝。脱下外衣,盖上被子。

    疲累使得他马上深深入睡了。

    黑暗中,正在睡眠的长卿隐隐约约感到有冰凉的指尖落在他的唇上。

    接着那只手居然从他的脸颊上划过,勾过颈项,滑进胸口里。

    那只冰凉的手在他的胸口抚摸,从胸口的锁骨,接着是那更下面的肌肤。

    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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