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从沉睡中醒来  第二章 去脉

章节字数:2031  更新时间:14-08-17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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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现代人的生活,早已经被无力的颓废所侵袭。

    每天吃饭,睡觉,上班,上学,成为各类人的“生活”。我也是颓废中的一员,盲目而没有目标。

    我叫王晨,每天8点起床,在房间里面对着电脑坐上一天,晚上2点准时睡觉,生活已经变的没有意义了。

    已经离校几年多了,至今都没有找到工作,作为一个三流大学出来的学生,而且在校期间除了看说还是在看小说,以至于一点技术也没有学到。

    父亲又以“自力更生,丰衣足食。”而远遁了,一切生活的心酸都要靠自己承受!

    少壮不努力,以至于现在出来了什么都不会,工作又找不到,只能宅在家里,继续着学校时经常干的事“看小说”。

    “唉”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

    那份布帛上写的是大秦之战歌《无衣》,也就是《秦风·无衣》的第三章。

    开始,今天我坐卧不安。消息、消息!我托朋友找人看看,差点丢了不说,拿来的结果就是:这是一块布,80%成分的纤维…

    真幽默了。

    …

    也不知是不是运气,或是灾祸,我本就是个无神论者,却都要快去求佛了。

    天天魂不守舍,对着电脑一坐就是一天。

    在那布帛上写的话,并没有多深,但还是查了一下,

    大意是:

    谁说你没有军装?我与你同穿一件长袍。国王发兵要打仗,修整好我们的戈与矛,与你敌对同一目标。

    谁说你没有军装?我与你同穿那件衬衫。国王发兵要打仗,修理好我们的矛和戟,与你同把敌人歼灭。

    谁说你没有军装?我与你同穿那套罩衣。国王发兵要打仗,修理好这铠甲与兵器,与你一道上阵杀敌。

    其实这几句话很是流行,并没有多么生僻,但其中的典故可是很不一般了。

    这就要说道很久了,久的大地可能已经忘了他们的名字。

    两千多年前,秦哀公应楚臣申包胥之请,出兵救楚拒吴,而作此诗,托为秦民歌,以普通士兵相互援手口气写出。

    尔虞我诈之中,国与国之间竟能如此,可以说是申包胥的人格力量起了大作用。

    风云变幻,吴王阖庐与伍子胥伐楚,楚败绩,郢都失守,楚昭王派申包胥使秦,而求救兵。秦王起先虚与委蛇,申包胥水米不进,立于墙庭而哭,哭了七日。

    史上记载:“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大概就是申包胥哭声日夜不停,连续七天七夜,比起孟姜女哭倒长城也不差丝毫,与特大暴雨分庭抗礼,终于把秦哀公给哭怕了。于是,秦哀公终于同意发兵,申包胥才顿首称谢,然后始进壶飧。秦哀公命大将子薄、子虎帅车五百乘,从包胥救楚。

    秦兵发而救楚,义也;申包胥誓死求兵,诚而忠也,孔子以此感动,虽为诸侯之战,但在孔子删改《诗经》的时候,《无衣》未删而存,这在孔子一生中也是一个例外。

    《无衣》一诗正是因此而得以流传千古。撇开诗的本义而言诗,《无衣》则是音调铿锵、凛然大义的典范作品。

    好好好,这回发了发了,一册先秦的帝王诏书,在配合“秦发兵救楚”的典故,这一定会有一个好价钱,看来我下半辈子是不用愁了。

    等兴奋劲儿过了,我再往下看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乐极生悲’。

    后面接着写道:“复之为兮不足以变策,开其成裔华夷光以帝王!”

    虽然不是有多么读懂了,开始想想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就是感叹说竟是如此霸气!

    可是,没有到我高兴在升级,一目十行看到最后就不对了。

    而最终的落款是:“秦始皇帝”。

    “始皇帝”不就是秦始皇嬴政吗。想想不对啊,当时是申包胥把秦哀公给哭傻了,又不是把秦始皇给哭傻了,为什么会有秦始皇的名字。

    再说,当时的人哪里有什么文物观念,就算是造假,造这个破玩意儿有什么用。

    我把头发抓了又转,若不是我常用‘霸王’,估计就可以去做和尚了。

    思前想后,老话说:世俗有奇人。如果翻翻时常不见的人脉网,还真的有合格对象。

    后来,我打听到他家是倒腾古董的,是不是黑货我不知道,不过一想,奇人啊,而话说的好:“奇货可居,升官发财。”

    现在,我去问问那老伙计,看他有什么独到的见解。

    凌晨四点,我发了一个短信,就马不停蹄的奔到他家的店门口。

    没有废话,他带我进去,我拿出了“那块抹布”。

    如今,可是不能这样叫了,按行话,就叫做“一卷先秦锦帛”。

    而我就装模作样的坐到了他家的成套沙发上,耳朵伸得长长的,而他就坐在那里用手蹭着看着,不是专家都是用放大镜看吗?

    我又不是行家,说出来害怕招人笑话,也就看起了他家的陈设。

    噫,漂亮,没有一丝的妖娆,全是清一色的瓷瓶,排在一起那叫一个壮观!

    不过,对于我这样的人,除了金钱价值,对此毫无兴趣。

    本身,我就不是什么艺术提倡者,像什么欧洲的野兽画派,我是能把豹子看成猫的。

    我并不认为欧洲画派的艺术是艺术,像梵高,在一块蓝底的画布上点了三个星星。记得在拍卖行上是8000万美金,可能记得不清楚,但大概也就是这一个价格了,如果按这个趋势,我转行做画家,那是不是我这二把刷子应该也早就出名了。

    …

    啥前儿我也能混成这样,偷偷揣几个,也不虚此行?

    有贼心没贼胆啊,我又开始东张西望,再望着那个古色古香的香炉,是微微带紫,三足兽首,大约是直径十五公分高、八公分宽,散发着一种奇异的香味,我顿时来了兴趣,我趁他不注意,便打开了炉盖,在黄橙橙的灰之下,竟是骨头,不知道是兽还是人的,晶莹剔透。我差点叫出声来,幸亏他专注,没有发现我。

    他爷的,这不会是黑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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