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小红帽VS大灰狼

章节字数:9007  更新时间:09-07-2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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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小红帽和大灰狼,早成了一抹明丽的风景,定格在过往的美好岁月中。

    大清早打开手机,居然有数条新短信。

    凌晨两点的一条:“小薇薇,你门口有宝。”我疑惑地开门,在门边发现一个简易纸盒。紧接着一条:“盒里的舒筋活血片按说明口服。

    马甲袋装的鲜土牛膝洗干净捣烂,加半勺盐调匀,涂在疼痛的地方,再用旁边的纱布绷带固定好。宝贝如果搞不定,就call我。”

    下一条:“敷药后别乱动,不出意外的话,下午你勉强能出门。

    记着,只能穿宽松的平底鞋,路走得越少越好。”

    最后一条:“晚安,小薇薇,我会想你的。”

    我暗骂无赖轻浮,恨不得把手里的纸盒丢掉,可终究理智战胜感情,还是依了他说的敷药休息。面对无赖留下的白衬衫和米色长裤,我洁癖发作,忍不住咬咬牙,把它们洗干净晾了出去。打的去了机场。

    意料之中,和哥哥一同接到爸妈后,我就一直被爸妈轮流轰炸。

    自然,轰炸的要点无非是以下几处——第一,他们的女儿是聪明人,所以不该搬离维东,让那个女人有机可乘。第二,维东公司的锦世华庭已竣工,他早就留了一套小别墅给哥哥,还专门给哥哥批了经理级的房屋津贴,再让哥哥以内部员工价购入。这就是爱屋及乌,足见维东对他们女儿的真心,所以他们的女儿不该耍小孩脾气,丢掉这么好的男人。第三,男人一时好色是难免的,这是人性的弱点。

    他们的女儿应该大度点面对,毕竟维东愿意与之共建家庭的女人,不是别人。

    我安静地听着,不愿多费唇舌和他们辩驳。

    情如饮水,冷暖自知。

    或许他们的出发点是为我好,可无论他们怎么说,我都会以自己的感觉来做最后的抉择。傍晚到了哥哥家,哥哥还在继续他们的轰炸大业,“爸妈打算在这边长住一段时间。锦世华庭那套房子,其实是他送给爸妈养老的。

    他怕你不肯要,才特地绕这么大弯,要我以我的名义买下来。

    什么房屋津贴员工福利,都是给公司其他人看的,那房子我一分钱没出。”

    末了,哥哥总结性陈词,“最近公司在忙一个崇明岛的大project,他还惦记着我家的事,已经很难得了。妹妹,不是我说你,你想想他一向是怎么对你的,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望着落地窗外的风景,不发一言。

    S市楼价飞涨,别墅自然是好东西,维东真会收买人心呀。

    “叮咚”,门铃响了,我随手开门,维东笑吟吟地出现在门外。

    那一刻,他迷人的笑容充斥了我的视野,惹得我心软。

    让他进来,还是推他出去,熟悉的感觉开始在胸臆间沸腾,我一时有些发怔。

    爸、妈、哥哥和维东熟络地打了招呼,寒暄着,彼此都亲切有礼,仿佛我和维东还是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仿佛傅聪颖从未出现过。右脚踝又开始隐隐作痛,我去书房休息,维东如影子般跟了过来。

    拨弄着窗台上的仙人球,翠绿的小刺扎得我更清醒,我想有些事必须面对,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小丫头,你瘦了。”维东像往常一样,自身后伸臂环了我的腰。

    我一动不动,浑身有些僵硬。

    想象中,傅聪颖依偎在维东怀里的亲热画面突如其来地冲到眼前,逼得我气闷。

    维东吻了我的耳垂,“几个月没见,真想你。”我偏头避开他。

    他悠悠吁了口气,“还在生气?”

    我木然开口:“那个女孩呢?”

    “早断了,我很久没见她了。”维东毫不犹豫地答道。

    我转身,仔细观察他的眼睛。

    可笑吗?如果不是昨晚我无意中遇到傅聪颖,我此刻一定会相信他。

    而此时,明知他在说谎,我却偏偏看不出他的异样。

    维东看我没反应,又翻出几百年前的情话,“小薇,不要怀疑,在我心里你永远是NO。1,最好的那个。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这就是他的心里话?最好的那个,是最重要的情人,却不是唯一的?

    “那她们呢?”我试探地问,我不知道在傅聪颖之前,是否还有其他女子存在过。维东审慎地看看我,“长得漂亮就玩玩而已,我不会笨得动真感情。”顿了顿,又柔声说,“你知道的,我喜欢喝卡布奇诺。不过,偶尔喝一杯黑咖,也无伤大雅。”

    原来——我是他的卡布奇诺,她们是他的黑咖。

    而自始至终,他从没觉得他这么做伤得我多痛!此刻,更是毫无悔改之意!

    左手狠狠掐着桌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平静地在追问:“是不是和她们接触就像玩电脑游戏,玩过一次或几次后,就换下一个新鲜刺激的?因为她们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小丫头就喜欢胡思乱想,哪有那么夸张。

    你知道的,我是个工作狂,才不会用那么多时间去玩。”维东又亲昵地揉着我的头发,“你就是这样,凡事想得太多,到头来自己辛苦。等我们明年结婚,以后再有了孩子,估计你的天真脾气才会改改。”

    原来——最终要“改”的居然是我,而不是他!

    一时间,我怒极反笑,“如果我也像你一样,有空就出去‘玩’呢?”

    “你不会!”维东笃定地说。

    我轻佻地伸指拨开他的衬衫纽扣,在他胸膛上慢慢画着圈,笑问:“为什么不会?你是说我没魅力,还是没胆量?”“除了我,你不可能接受第二个人。

    不论是心……”维东猛地把我压倒在宽大的书桌上,色情地用要害处蹭了我几下。我惊叫一声,身体却随了他的动作,条件反射般柔软起来。

    “……还是身体。”维东继续笃定地说。

    阳光勾勒出维东帅气的脸,他笃定的笑意愈加鲜明耀眼,我一阵透骨心寒。

    这个可恶的男人,他知道我为他心痛,他什么都知道,可他偏偏倚仗了我的爱,肆无忌惮地伤害我。而错得更厉害的是我,因为我居然一再纵容他,一再给他伤害我的机会。

    十年前,我说“我爱你”,他说“Me,too”。

    也许,从那一刻起,这场爱情游戏,输家和赢家就已注定!

    后来,维东又说了许多——“知道你一向执拗,你需要时间冷静,所以这些天我暂时没去找你。其实我每天都在想你,想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有什么问题不需要再大吵大闹地解决。

    我以为,几个月下来你想通了。

    小丫头,你很聪明的,为什么一定要因为路过的外人而质疑我的感情?”

    “我知道你现在住在学校宿舍,那里地方小,买东西又不方便,还是搬回来吧。”“锦世华庭那边的装修、家具都弄好了,随时可以去住。

    如果你还不高兴,暂时去那边和伯父、伯母一起住也好,至少有个照应,省得我老担心你在学校吃得不好……”我望着他,笑意有些麻木,“房子你收回去,我爸妈受不起。

    既然我要的你做不到,你要做的我接受不了,我们勉强在一起也没意思。”

    “维东,我们分手吧。”

    那天最后,我终于说出了这七个字。

    说时,认真平静,说完,如释重负。

    离开哥哥家时,右脚踝越来越痛,我强忍着,一步步慢慢走着。

    疼痛只是暂时的,我必须学着爱惜自己,我不会再让他有机会刺得我遍体鳞伤。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秉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宗旨,每天勤上课,多锻炼,整个儿一爱学习求上进的标兵。不论是谁,再提起那个“痴心的金龟婿”,我都会微笑以对,告诉他们,“我和他性格不合,分手了。”“小薇你太任性了。

    还好他没同意分手,也不肯把房子收回,你们还有希望。”爸、妈、哥哥唉声叹气。“你傻不傻?”周瑾瞪大眼不可置信地望着我,最终还是大笑着揽着我,“不管怎样,我支持你!”

    “杜老师,你毁了我心中完美爱情的蓝本。”季洁一脸的郁闷。

    “抱抱卿卿,你会遇到更好的。”流云发了一束绚烂如火的红玫瑰来,以示安慰,又说他病了,大约有十天半月不能和我聊,希望我过得好。值得高兴的是,无赖李哲诡异地没在我面前再出现,没来拿他的衣服,也没跑来要我履行“陪他吃饭”的诺言。倒是每天早上七点,无赖会发来一个类似MorningCall的短信。

    内容通常是“我起床了,小薇薇也该起床了”,再加上一则令人捧腹的笑话。

    自然,我是不会回复的。

    不过瞧着笑话有趣,有时会看好几遍。

    宋剑桥最好,什么话都没说,倒是给我拉了个赚钱的活儿。

    有几个人想评高级职称,在某出版公司搞到了书号,可自己写不出。

    于是乎,我们这班自诩为擅长文字的年轻师生,就成了他们请的枪手。

    一套批判名家丛书,总共八本书,每本十二万字,每千字八十,一个月完稿交货。几个兄弟姐妹聚在一起开会,很干脆地分了工。

    我选了自己熟悉的两个,李敖和余秋雨。

    签写作协议书时,宋剑桥感慨地说:“大众不需要学术研究和精英文学,我们也随大流,在媚俗中批量炮制快餐文字,这算不算一种堕落?”大伙儿都笑了,“你不炮制也有别人去炮制,只怕他们还赶不上咱们的质量呢。

    最起码,咱们再怎么着,也不至于误人子弟。”

    于是乎,我为接下来的一个月枪手生活定了计划。

    最初两天,拟定大纲和各章节的总论点分论点。

    第三天到第二十六天,拿原著和参考书籍对着电脑,引用、剪切、复制、改头换面,再加上几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调侃,大约能有一天一万字的成果。第二十七天开始,微调结构,理顺前后语句,做最后的整合。

    第三十天,大功告成,顺利交稿。

    然后,可爱的两万元稿费就不远了。

    当然,这一个月,我除了吃饭、睡觉和上课,休闲娱乐时间已打算减为零。

    就连平日的装扮,也改成了最节约时间的那种。

    素面朝天,简单的一束马尾辫,再随意套上舒服的休闲衣鞋,我就大步出门了。

    怎知就在我忙碌的枪手生活过到第十七天时,无赖又闪了出来。

    那天我忙乎到凌晨两点半才上床,正睡得香甜,被一连串粗暴的敲门声弄醒。

    迷迷糊糊爬下床,蹭到门边,从猫眼往外看,楼道上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很不淑女地大声嚷嚷:“谁呀,有门铃不会按?大半夜的敲什么敲?”

    “让我进去再说。”无赖的声音有气无力地从门外传来。

    我犹豫着开了门,一抬眼,倒吓了一跳。

    无赖脸色煞白,眼底青黑,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楂也冒了出来,完全没了从前神气活现的样子。他自顾自地寻了躺椅坐下,伸了个大懒腰,“唉,好舒服。”又可怜兮兮地望着我,“有什么吃的,我很饿。”看看钟,是凌晨五点。

    我疑惑地绕他转了一圈,“你该不会是得罪了什么人,到我这儿避难来了吧。”

    “当然不是。”无赖嬉笑着扯着我的睡衣,“小薇薇,我好想你。”

    我怒,“去死!”一把扯过他的衣领,把他推到一边。

    无赖闭了眼软软地靠在躺椅上,忽而叹了口气,“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有一点伤心?”“你以为你是谁?”一碰到无赖,我总是容易火大。

    “唉——”无赖偏了头,不知在想什么,半晌,幽怨地睁眼望着我,“看在我连续二十四小时救死扶伤的分上,你也该发扬点人道主义精神,暂时收留我吧。”我横了他一眼,“你又不是在急诊室,哪有那么忙?”话是这么说,看他的样子的确很憔悴,我还是从冰箱里拿了芒果慕思蛋糕给他,顺手又用微波炉热了杯鲜牛奶。无赖以风卷残云之势,迅速消灭了鲜奶和蛋糕,末了,心满意足地冲我笑,“小薇薇真好。”

    我哼了一声,“东西吃了,你该走了。

    还有,回去把什么珍藏版的狗屁东西完完全全删掉。”

    “我就是找不到家里的门钥匙,才来找你的。”无赖眨眨眼,看似认真地说。

    “你可以去酒店。”我抓了他的胳膊,努力想拉他起来。

    无赖突然握住我的手,低声说:“杜辰薇……我真的很累,让我休息一下。”他语气很平淡,神情也很安静,我却感到四周密布了疲惫而悲哀的味道,冰冰凉地层层包裹了他。我莫名地有些不安,手一软,依旧让他占据了我的躺椅。

    无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闭眼补眠。

    我困死了,懒得再跟他啰唆,随手给他拿了床薄被盖,自己也回床上睡了。

    七点钟,我条件反射地坐起身,睡眼惺忪地去刷牙洗脸。

    洗漱完毕时,我看到静谧晨光中,无赖乖巧地歪在躺椅上熟睡,脸上居然还带了点孩子气的笑意。那样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的一只小狗,傻得憨态可掬。

    按压住摇醒他、赶他出门的念头,我把他的干净白衬衫、米色长裤用袋子装好,放在桌上,又留了张纸条,说我去上课了,叫他醒后自己关门离开,这才出门。给学生们上完三节课后,手机突响。

    老妈关心的声音,“小薇啊,我在去你宿舍的路上。

    给你带了点汤滋补,顺便上去打扫一下卫生。

    你下课了就赶快回宿舍吧。”

    我“嗯嗯”应了,猛地想起老妈是有我宿舍钥匙的,要是无赖到现在还没离开,那结果简直不堪设想。如果无赖醒了,以他那样胡说八道的本性,不知会和老妈说些什么;如果他没醒,那更糟糕。让老妈这样的保守人士,看到她女儿的房里,突然冒出来一个舒舒服服睡觉的年轻男人,她会怎么想?拎了包,我飞快地奔回宿舍。

    许多日子后,我在想,如果那天夜里我没让李哲进屋,后来的事态发展是否就会完全不同?我的人生也许会全然改写。可是,若所有事重新来一次,我必定还是会那么做。

    如荣格所说,性格决定命运。

    冲回宿舍,看到房里只有老妈一个人,我大大松了口气。

    “明天你生日,到你哥那儿吃饭吧。”

    “嗯,好。”我一边答,一边用眼角余光瞄着周围,看无赖有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事物。老妈继续唠叨,“你看看你,头发没个发型,皮肤干燥,脸色不好,黑眼圈也出来了,这成个什么样子!下午去做做美容,晚上好好睡觉,明天打扮漂亮点。”“都是自家人,有什么好打扮的。”我咕哝着,蓦地醒悟,“妈,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你们不要再插手了。”“维东这孩子不错的……”

    我埋头有滋有味地喝汤,选择暂时失聪。

    “小薇,你不搬来跟我们一起住,又不肯再给维东一个机会,就是为了这个人?”老妈突然提高音量。白纸,稳稳当当地从老妈手上移到我面前。

    纸上几行字清清楚楚:“宝贝,我走了。

    我睡得很好,就是起床后没看到你,有点伤心。

    PS。没什么珍藏版,是吓唬你玩的。”落款处,线条勾画的两颗心,被一支丘比特之箭串着,亲亲热热地依偎在一起。这个无赖,果然是一有机会就要乱说话,不过最后一句倒让我放心不少。

    老妈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上次给你收拾屋子,我看到衣橱里有白衬衫、长裤,就知道不太对。”我哭笑不得。

    老妈很有想象力,对这样暧昧的纸条有误会是意料之中的,我该怎么解释好呢?

    “那人叫什么名字?你们怎么认识的?他在哪里工作?家里有些什么人?”老妈开始查户口。“其实我和他……”我想说“其实我和他什么事都没有”,可话到嘴边,心中突地一动。我想,或许让老妈这么误会也不错,这样他们就不会再逼我和维东在一起了。

    于是我转了口风,打了个哈哈,“妈,你别管了,总之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老妈望了我半天,起身到外面打了个电话,回来就说:“小薇,收拾东西跟我回你哥家,你在这儿住我不放心。”说完,就开始收拾我的手提电脑和书本。“妈,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急了。

    “你不能对不起维东。”老妈一本正经地说。

    对不起维东?我一时只想大笑。

    可笑吗?十年前,是爸妈一再要我离开维东;十年后,他们竟是维护维东胜过疼爱女儿,还想方设法要把我塞回他身边。我尽量放缓语气,“妈,我这个月很忙,要完成两个十二万字的书稿。

    有些事,等我做完事再说,好吗?”

    “是你的终身大事重要,还是什么书稿重要?你非要把我气得高血压犯了才安乐!”老妈坐在椅子上直喘,眼看着有头晕的先兆。这样的情形,我再不能说什么,只得顺了老妈的话,糊弄着说愿意到哥哥家住。

    在老妈的监督下,我不得不开始拾掇自己的衣物、书本等。

    自然,一到下午,我就假装要去上课,溜出了门。

    我知道,一旦搬到哥哥家,每天都得面对爸、妈、哥哥无休止的唠叨和无处不在的“王维东”,八成还会被逼按时睡觉、按时起床。那时,我想准时完成二十四万字,简直是妄想。

    当下,我决定暂时寻个清静地,等我的书稿写完再说。

    当然,我首先排除了住酒店的可能,第一住宿费太贵,第二宽带上网不是很方便。于是依次拨电话,好友佳、媛、兰、周瑾、诸兄弟姐妹……我挨个询问有无空屋借我用。结果,唯一一个说他家有空屋的,是宋剑桥。

    可我想爸妈若发现我不见了,第一个找的恐怕就是导师家。

    我躲到导师家,跟没躲毫无区别。

    翻遍电话簿,只剩最后一个电话号码没打过——无赖李哲的。

    “小薇?”电话那头,无赖的声音有些惊喜。

    清清嗓子,我简单问了问题,无赖很干脆地愿意帮忙。

    我们约定明天早上八点,他来接我。

    回宿舍的路上,我仔细回想碰到无赖后的点点滴滴。

    我想他骨子里并不坏,至少,他有三次机会和我非常接近,可并没做什么实质性的不轨行为。第一次,他从酒吧送醉了的我回来;第二次,他冒雨送全身湿透的我回来;第三次,他在距我床头几尺之遥的躺椅上安睡。三次,足以让我相信他的自制力。

    仿佛听谁说过——世上没有不好色的男人,但有自制力很强的男人。

    在这一点上,我欣赏李哲。

    回来后,对老妈,我采取拖延战术。

    借口导师晚上要召见,我没时间整理东西,让老妈明天中午再过来帮我搬。

    老妈一点儿也没怀疑,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书桌上,不知几时多了个精致的大礼盒。

    拆开来,里面赫然是一袭雪白的婚纱。

    华美的亮缎,帝国式的高腰,贴合的胸线设计,缀以大颗光泽柔和的珍珠,拖尾飘逸如白云朵朵,繁复精湛的刺绣流溢着优雅奢华……romantic情怀如诗如画,一切完美得令人窒息。女孩子,或许可以不被男人吸引,但却很难抵挡婚纱的诱惑。

    当然,我也不例外。

    明知它来历不明,说不定和维东有关,我还是忍不住把它拿出来,欣喜地在穿衣镜前试了又试。一个小时后,才恋恋不舍地把它仔细叠好,重新放回盒中。

    后来,我把写稿的参考资料理好,又随便挑了几件衣服放到旅行箱里,才上床躺下。门铃毫无征兆地突然响起来。

    如有心灵感应般,我从猫眼里看到门外的维东。

    打开门,我疏离地微笑着,“都十一点了,你有什么事吗?”

    维东进来,瞧了瞧我收拾的成果,“伯母说,你明天会搬到辰超那里住。”他明明是简单的陈述语气,不知怎的,我却心跳加快,手心也开始冒汗。“是啊。”抑制住那种叫做紧张的情绪,我虚伪地点点头。

    维东含笑看着桌上的婚纱,“喜不喜欢?”

    “你拿走。”我摇摇头,拿了礼盒郑重地递还给他,“很晚了,我想睡了。

    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你叫我走?”王维东敛了笑意,淡淡地说,“小丫头,你这么固执,会那么容易答应伯母搬?是不是另有打算?”一瞬间,我有种被看透的不适,可终究还是仰起脸,迎着他锐利的目光,“我做什么是我的事。你没必要也没权利再过问。”

    “本来,明天你生日时还有个更大的惊喜。”维东反手关好门,高深莫测地望着我,“可惜现在看来,我任性的小丫头不但心情不好,还……”他故意停了没说下去,我却是明白的。

    不妙的预感油然而生,我想他太了解我,他不会轻易让我从他眼皮底下溜走。

    “我们之间,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不会怨恨你,你也不用再做什么事……”我力图说服他。

    维东却打断我,“小薇,别再赌气,好好回到我身边,我们可以和从前一样开心的。”我诚挚地继续,“我不是赌气。

    分开对你我都好,我说的是心里话。

    我对你真的没什么了,你不要再做些自以为是的事。”

    维东目光灼灼地看定我,“如果一点感情都没有,你为什么会试那件婚纱?我在楼下看到你窗边的身影,很美。”“那是因为婚纱很漂亮,是女人都会试的,有什么奇怪!”我理直气壮地回答,却莫名有点心虚,小心地把手往身后藏了藏。“如果真的没什么,为什么你见到我,会紧张得手心都是汗?”维东笑吟吟地一下捉过我的手,摩挲着我的手心。“有汗,是因为我有点热。”我扯了个看似合适的理由。

    维东步步紧逼,“可你的手明明很凉。”

    “那是因为……”我一时语塞。

    维东悠悠接过我的话,“那是因为你和我一样,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放不下对方。小薇,你说分手,不是不爱,而是对我有些失望,对吗?”

    仿佛被锐利的什么刺中要害,我一阵心悸。

    是吗?我努力地去忘记他,结果还是做不到?抑或,我还做得不够彻底,我还需要时间?“你今晚的样子很可爱。”维东突然转了话题。

    头发蓬蓬乱,脸上架了副大眼镜,真丝睡裙也被我压得皱巴巴的,这样叫可爱?

    “很像你大一时的模样。”他压低声调,一步步走到我面前,熟悉的男性气息如潮水般一波波侵袭过来。敏感地领悟到他的企图,我急急退开几步,怎知他已飞快地钩过我的腰。

    “迷糊的小红帽爱的始终是吃了她的大灰狼,对吗?”维东轻轻抚弄着我的唇,右手色色地溜到我的睡裙下。曾经,我们在sex游戏中扮演着小红帽和大灰狼;曾经,大灰狼对小红帽说他的爱此生不渝;曾经,小红帽和大灰狼是天生的一对。维东的手,熟稔地四处游走,我的身体止不住地战栗。

    然而——仅此而已。

    原来,小红帽和大灰狼,早成了一抹明丽的风景,定格在过往的美好岁月中。

    我捉紧他的手,阻止他的恣肆,“我们已经结束了。”

    “小丫头,顺从自己的心意。”维东诱惑的声音低低地在我耳畔萦绕,“既然放不下,为什么还要勉强、为难自己?”“就算我还对你有感觉,又怎样?”意外地,我比自己想象的冷静,“不要对我说爱情需要奉献、需要宽容,我只知道我的感情是有底线的。维东,你超越了底线,所以……”

    我看到穿衣镜中的自己,对着维东一脸遗憾的笑意,仿佛在谈论别人的事,“……所以一切都该结束了。”“胡说!”维东猛地拥我到床上,火热的唇惩罚似的蹂躏了我的唇,又缠绵地下移到耳垂颈项间。我习惯性地抚摩着他的头发,他的头发依然黑亮柔顺,“你记不记得小时候,我爸妈一定要分开我们。”“当然记得。”

    “当时我告诉他们,我决定和你一起,不管是对是错,我都绝不后悔。”

    维东一怔,微微放开我,目不转睛地望着我,“小薇……”

    我坚定地回望,“今天也是一样,我既然决定了分手,就绝不会再反悔!”

    “我记得,你答应过我,会披上我送的婚纱,做我的新娘。”维东暧昧地压住我,搬出以往的绵绵情话。“你也说过,永远不会抱第二个女人!”我不觉得翻出那些年少时的海誓山盟有任何意义,可还是忍不住脱口而出。维东默然。

    我不想和他再纠缠下去,“婚纱很漂亮,如果你一定要我接受,我会接受。

    希望他日你会祝福我和我的另一半。”

    “嗤”的一声,维东突地抽走我的睡裙腰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的双手捆缚在身后。“你干什么?”我有点心慌。

    眼前的维东,是我从未见过的陌生。

    性感的唇角微微上扬,他在笑,笑得灿烂夺目,可他的眼睛分明闪着锋利的、冰冷到毫无温度的光芒。我焦急地奋力挣扎,“放开我!”

    维东狠狠扯开我的睡裙,一字一字地说:“你,是,我,的。”

    肌肤完完全全暴露在空气中,他近似疯狂的爱抚,赤裸裸的亲密摩擦,欲望的火焰四下蔓延,男性的象征高昂着逼近……恍惚间,过往的种种旖旎情事浮现眼前,我不知自己是愤怒至极还是伤心至极,“王维东,不要做出让我鄙视你的事!”不要做出让我鄙视你的事!不要毁了我心中完美的少年!不要让我恨你!不要让我们从情人变成普通朋友后,再变成仇人!那一刻,空气似乎凝固了。

    维东眼里隐现血丝,双臂紧紧勒着我的腰,一动不动。

    他那么用力,仿佛要把我彻底融入他的体内,又仿佛要我清晰感受某种刻骨铭心的疼痛。不知过了多久,我急促的心跳声和他粗重的呼吸声,在宁静的夜晚里,终于渐渐趋于平和。“小丫头……”维东解开缚住我双手的腰带,似乎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你走吧。”穿好睡裙,我缩进被子里,背对他。

    维东帮我掖了掖被子,又拖了把椅子坐到床边,“你累了就睡吧。

    你放心,我不会再怎样,只想在旁边看看你。”

    长时间紧张后骤然放松,深深的疲惫感排山倒海般席卷而来,迅速将我淹没在梦乡里。梦里,没有维东,没有爱情,安宁得让我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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